男子立遗嘱将名下房产、铺面、架空层等留给弟弟,妻子称毫不知情,叔嫂对簿公堂!广西柳州,男子刚得癌症一个月,妻子就提出离婚,两个孩子也对父亲不管不问。是男子弟弟贴身照顾他10余年,所以病重期间,哥哥亲手写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铺面等都留给弟弟。妻子得知后不干了,说天下哪有这么狠心的父亲,遗嘱是在小叔子和大姑姐的要挟下丈夫才写下的。于是把小叔子告了!没想到判决结果双方都不满意。
信息来源于闪电新闻、红星新闻。
伍州和罗美是一对夫妻,两人日子过得不错,美中不足的是大儿子智力有点问题,所以夫妻二人非常能干,想着给孩子攒下点财产,日后若他们两人不在了,孩子也好能继续好好生活。
后来,一个噩耗来了,伍州查出来患了癌症,本来我们以为会是一个重担落在母亲身上,母亲为了丈夫和孩子辛苦付出的故事,但事实上不是。开始,妻子罗美还在积极为丈夫治疗,后来发现也根治不了,还要花很多很多的钱,她不想把金钱和精力浪费在伍州身上。很快,她就想到了对策,那就是离婚以保全自己的财产。所以在伍州患病不到一个月,妻子就提出了离婚,两个儿子也和母亲一样,以后就不再看看望父亲。
这让伍州非常失望,关键时刻,妻儿居然抛下自己,还是自己的弟弟伍峰站出来,一直贴身照顾,这一照顾就是10多年,伍州在病重期间亲手写下遗嘱并录了视频,将名下财产都给弟弟伍峰继承。
之后弟弟仍然尽心照顾哥哥,一年后,伍州离世。当罗美知道伍州把财产都给弟弟的时候,觉得不可思议,她认为是伍峰和姐姐联手逼迫伍州这样的,不然伍州不可能不给自己孩子留,天下就没有这么狠心的父亲。于是叔嫂之间的纷争就开始了。
庭审中,伍峰拿出了哥哥亲手写的遗嘱和录的视频,罗美认为这是被强迫立下的,称自己当时毫不知情,说丈夫立遗嘱为何不通知妻儿?
可谁规定立遗嘱一定要通知妻儿,伍峰说哥哥刚患病,嫂子就提离婚,两个侄子和他妈妈一样也不管哥哥,他是心寒了才会这样。伍峰还说自己照顾哥哥花费了70多万元。
罗美否认了伍峰的说法,说自己也有给丈夫看病的凭证,并且自己的大儿子智力二级残疾 ,要不是别人裹挟,丈夫不可能不管孩子。
审理认为,伍州所立遗嘱有效,但伍峰说的为照顾哥哥花的70万元,因没有充分证据,不予认定,但认可其垫付的4.5万元医药费。
对于伍州名下的商铺,因其生前已出售,所以不在遗嘱范围内。出售所得67万元中,有30万用于偿还借款,再扣除伍峰垫付的4.5万元医疗费,剩下32.69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伍峰应返还给罗美。考虑到伍州大儿子的情况,酌情比弟弟多分,所以该款项按法定继承分割:罗美65%、伍大20%、伍小15%。
伍州名下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考虑伍大残疾需预留份额,判决:罗美50%、伍峰继承30%、伍大继承20%。房屋归罗美所有,罗美向伍峰支付172,293元。
架空层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罗美50%、伍峰继承30%、伍大继承20%。
叔嫂之间的纷争历时两年终于有了结果,但判决结果出来后,双方都不满意,都申请再审,但都被驳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罗美的逻辑她和孩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一点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有遗嘱的除外,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既然法律认可这伍州的遗嘱,那伍峰的继承就合法。她应该反思为何丈夫特意留下遗嘱把财产留给弟弟而不给他们娘仨。是不是自己做了什么让丈夫伤心的事,不然确实是说不通的。
如果伍州是被迫立的遗嘱,妻子罗美要是对丈夫照顾到位的话,伍州有很多机会跟妻子讲自己被迫的情况,是可以改立遗嘱的,他是在立万遗嘱一年后才离世的。
弟弟伍峰面对嫂子弃管哥哥怎么可能不伤心,哥哥能劳动时候,钱全给他们,刚生病就要离婚,之后也不管丈夫,孩子也不来看望父亲,跟嫂子能一点关系没有吗?作为弟弟他肯定难受,不然也不会非要和嫂子争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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