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旅客买票占座放零食事件 看了下评论区,虽然官方通报了此次事件,但是评论区还是出现了婆说婆有理的两种情况。我在想,要是此次事件中的人是我,不论是坐着的还是站着的,我想每个人换位思考的话,都是两种不同的思维结果。
而现在我想表达的是,铁路部门的流程呀制度呀规定呀,实际上有些可以进行二次审核发布,因为有些东西已经不符合当下的行为习惯了。不论买票人检票与否,上车与否,这个被花钱购买的座位,从买受双方来看,买方花了钱,没上车,相当于放弃了乘坐权,但不能因为买方因为各种原因不坐车而充公处理,这就相当于花钱让别人乘坐呗,虽然别人也买了站票。实际上从常理来说,既然2个人买了3个人的票,这件事本身就是人家想出来的方法,并不能因为别人的个人想法与站票人相悖而让买票不坐车人放弃他的权利。
再打一个比方,有人买了一车厢的座位,人家就是不坐,你不能让其他站票的人都过来坐下吧。
而站票的人买了同等价位的二等座,可是没坐,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铁路部门出来解释了,所以此时才是铁路部门与站票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与买了3张票的乘客是没有关系的。
最后,建议修改票价,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