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33岁男子带19岁女友KTV约会,一言不合打进厕所,这一拳打掉的不只是感情。
8月21日,绍兴警方通报了一起案子。8月16日凌晨,33岁的陈某某带着19岁的女友在柯桥街道一家KTV唱歌,两人不知因为什么事吵了起来,陈某某把女友拽进包厢厕所一顿殴打,致其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女友的伤构成轻伤二级。
陈某某当天就被警方抓获,目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本来是你情我愿的约会,结果变成了刑事拘留,这转折比KTV里的情歌还刺耳。
然而,这起案子最值得琢磨的,不是两个人为什么吵架,而是吵架之后那套"动作"。一言不合就动手,还专门把人拽进厕所这种封闭空间,说明施暴者心里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就是要找一个没人看见的地方"教训"对方。
因为,厕所没有监控、外人不易闯入,关起门来打了白打,这种选择本身就暴露了施暴者的算计和残忍。轻伤二级听起来好像不重,可在法律上这已经是刑事犯罪的门槛。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陈某某这一拳,打掉的不是一场约会,而是自己的人身自由。
更关键的是,两人相差14岁,一个33岁一个19岁,这个年龄差在亲密关系中往往意味着权力不对等。19岁的姑娘社会经验浅、经济可能尚未独立,面对一个大自己十多岁的男友,吵架时天然处于弱势。
男方如果习惯了用暴力"解决"分歧,女方第一次挨打后选择原谅,就一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这句话不是鸡汤,是无数受害者用血泪换来的规律。KTV包厢的厕所只是暴力发生的地点,真正的问题是这个男人处理情绪的方式——他不懂得尊重,也不懂得控制,只懂得用拳头让对方闭嘴。
话说回来,这类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暴力伤害案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情侣之间吵嘴本来正常,可一旦有一方习惯用肢体冲突来"赢"得争吵,关系就变了质。很多人觉得小两口打架是家务事,外人不该管,这种观念恰恰是暴力的帮凶。
KTV的服务员、隔壁包厢的客人,如果当时听到厕所里有异常动静,多问一句、多看一眼,也许就能阻止伤害升级。当然,最硬的底气还是法律。轻伤二级足以让施暴者留下案底,判刑后工作没了、名声臭了、子女政审都受影响,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其实,放眼全球,亲密关系暴力都是各国法律重点打击的对象。美国有反家暴法,警察接到家暴电话必须逮捕施暴者;欧洲很多国家对家暴实行"零容忍",哪怕只是推搡一把也可能被起诉。
而且,中国2016年实施了反家庭暴力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已经救了很多人,但恋爱关系中的暴力因为不属于"家庭成员"范畴,长期以来主要靠治安处罚和刑法规制。
但好消息是,司法实践中对恋爱期间的暴力越来越重视,只要构成轻伤就坚决追究刑责,不再和稀泥。绍兴警方这次反应迅速,当天抓人、快速刑拘,就是一个明确的信号。
说到底,谈恋爱可以分手,结了婚可以离婚,任何关系都不值得用暴力去"维护"。男人的拳头是用来扛事的,不是用来打女人的。一个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对亲密的人下狠手的人,本质上是懦夫,因为他只敢对比自己弱的人动手。
也提醒所有在恋爱中的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姑娘,对方一旦动手,不要听道歉、不要信承诺,第一时间报警、验伤、保留证据,该分手就分手,该追责就追责。
爱情可以重来,生命和健康没有第二次。找对象先看人品,脾气暴躁、动手动脚的,条件再好也不能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