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律师李逊在翻阅一份旧案卷时,发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破绽,一份判处未成年人无期徒刑的强奸杀人案,现场勘查报告上竟然没有提取到被告的任何生物痕迹。
2014年,北京律师李逊翻一本旧案卷时,后背一阵发凉。
那是一份判处未成年人无期徒刑的强奸杀人案,可现场勘查报告上,竟然找不到被告的任何生物痕迹。
这案子叫张志超案,当时这孩子已经在监狱里待了九年多。
2005年,那年大年初三,山东临沭二中分校一间废弃厕所里,发现了一具高一女生的尸体。
案发第二天凌晨,不满16岁的班长张志超被警察从家里带走。
有同学说他曾在厕所附近出现过,他就这么成了嫌疑人。
2006年3月,临沂中院判他犯强奸罪,无期徒刑。
那年他连上诉都没提,这一判就是十五年。
李逊翻着厚厚的卷宗,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这是强奸杀人案,可死者身上根本没提取到任何精液,也没找到属于张志超的毛发、皮屑之类的东西。
那根被认定是凶器的小木棒,没查被害人的DNA,也没取被告人的指纹。
装尸体的编织袋说不清哪来的,地上的血迹也没做比对。
最荒唐的是作案时间。
判决书上说,凶手是在早上6点20分那几分钟作的案。
可四个同学都证明,张志超当时在操场参加升旗和跑早操。
李逊专门跑去学校量过,从三楼跑到小卖部买个锁再回来,来回就得三分钟。
小卖部老板还说,那天早上7点多他才开门营业。
一个没开门的店,锁从哪买的,还有程序上的问题。
张志超被抓时还差两个月才满16岁,法律规定这种未成年人审讯必须有家长或老师在旁边。
可整个审讯过程,他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就那么孤零零地被关在审讯室里,见不着家人,扛不住压力,一步步承认了自己没干过的事。
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不信儿子会干这种事。
从2011年开始,她变卖了房子,靠打零工四处奔波申诉。
临沂中院驳回了,山东省高院也驳回了,检察院还是驳回了。
走投无路的时候,她冲进李逊的办公室,求他救救儿子。
李逊看完材料决定接下这个案子,免费代理。
接下来六年,李逊到处找证据。
2015年媒体开始关注这件事,把案件的疑点一件件摆出来。
2018年,公安部的DNA鉴定结果出来了,死者身上根本没有张志超的任何生物痕迹。
检察官也认为这案子证据不足。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院在淄博宣判,撤销原判,张志超无罪。
这时候离他被抓走,已经过去整整十五年。
他从一个15岁的少年,变成了31岁的中年人。
后来张志超拿到了332万的国家赔偿。
这笔钱看着不少,可谁愿意拿十五年青春去换呢,他在监狱里错过了高考,错过了谈恋爱,错过了陪父母变老。
他爷爷去世的时候,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在我看来,这案子最让人心疼的不是那些法律条文,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最美好的年纪,被关在一个不属于他的地方。
那些办案的人也许不是故意的,可他们走流程的态度,把一个孩子的人生给毁了。
一个没有证据的现场,一份经不起推敲的口供,一套走过场的程序,就这么偷走了他十五年。
李逊说他不希望再有下一个张志超。
这话说得轻巧,可要做到不容易。
只有当每个人在面对公权力的时候,都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这样的悲剧才能真正画上句号。
十五条青春的代价太沉了,但愿它能换来点什么。
主要信源:(南方都市报——15年后改判无罪张志超案律师:希望案件进中小学普法教育课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