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日本外务省9月7日急眼了! 中国驻日大使馆重申《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日本

日本外务省9月7日急眼了!

中国驻日大使馆重申《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日本外务省在社交媒体上跳脚反驳,称联大1995年就已认定该条款“过时、形同虚设”。还补了一句:2005年联合国首脑会议各国已“决心删除”对敌国提及,中国当时都投了赞成票。

这就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中方不过是提了一下白纸黑字写在宪章里的条款,日本就急不可耐地跳出来“辟谣”。如果真像他们说的“形同虚设”,你慌什么?心虚才会反应过激。隔壁张三偷了邻居的鸡,邻居还没开口问,张三自己先喊了一嗓子“我可没偷鸡”,日本现在就是那个张三,中方还没说要拿“敌国条款”怎么着,它自己先跳出来嚷嚷“这条款不算数了”,你越嚷嚷,越说明心里有鬼。

日本偷换概念玩得挺溜。1995年联大决议说的只是“不合时宜”,表达的是“通过正式修正程序删除”的政治意愿,不是法律上的删除,更不是条款失效或终止。2005年的“决心删除”同样是未来意向。从“过时”到“决心”再到“已经失效”,中间隔着一百步。这更叫“偷梁换柱”。 日本想用一份“意向书”来替换自己1945年签的投降书,用“政治共识”来顶替“法条废止”。隔壁李四欠了王五的钱,白纸黑字写了借条,过了几年李四跟朋友喝酒时说“这钱不用还了”,可王五从来没说过不用还,日本就是那个李四,联大决议就是那顿酒桌上的话,而借条还在王五抽屉里锁着呢。法律上站得住脚吗?站不住。真站得住脚,日本就不用年年跳出来喊“过时了过时了”,过时的东西不需要反复提醒别人它过时了。

9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明确回应:《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作为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至今仍然有效。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此前也指出,日本“新型军国主义”这头“灰犀牛”正在奔袭而来。重申“敌国条款”十分必要。

这更叫“做贼心虚”。 日本为什么这么怕“敌国条款”?因为这四个字就像一把悬在头顶的剑。《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规定:如果日本等战败国再次实施侵略政策,中国、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作为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直接采取军事行动,无需安理会授权。这把剑挂在那80年了,虽然落了灰,但锋利如初。日本右翼这些年越蹦越高。美化侵略历史、狂涨防卫预算、购买进攻性导弹、架空和平宪法。高市早苗还在国会宣称“台湾有事”可能构成日本“存亡危机事态”。你一边在台湾问题上指手画脚,一边又说“敌国条款”已经作废,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门口有只狗,整天对着过路人龇牙咧嘴,然后说“那根打狗棍早就锈了,用不了了”,可你既然不怕那根棍子,为什么每次看到有人拿起它就开始狂吠?

想删掉它?修改《联合国宪章》需要联大三分之二赞成再加五常一致批准。日本折腾了近70年,至今未能得逞。

还是那句老话:“纸里包不住火”。 日本以为自己蹦跶得够高,就能把战败国的身份从历史上抹掉。可联合国宪章白纸黑字写在那里,五常的否决权握在手里。敌国条款那四个字,就像一面照妖镜,你越否认,它越亮。日本右翼这些年修改教科书、参拜靖国神社、否认南京大屠杀,以为能蒙混过关。可照妖镜就立在那儿,你每蹦跶一次,镜子里的影像就清晰一分。今年是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日本最好的路是正视历史、以史为鉴。至于那四个字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过时”,那得看日本什么时候学会好好做人了。

参考文献:

[1] 澎湃新闻,《郭嘉昆:全面遵守〈联合国宪章〉、重申“敌国条款”十分必要》,2026年9月2日。

[2] 外交部,《外交部:“敌国条款”作为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至今仍有效》,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