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买家通过中介看了套49万的房子,他故意说自己只接受41万,高了不买,让中介和房东去谈。谈失败后,中介以为这笔买卖黄了,就给买家介绍别的房源。没想到,买家早已偷偷联系房东,以43.9万的价格私下买下了房子。中介气得直接起诉。
买家刘某通过中介张某看了一套房子。看完房之后,刘某跟中介说,自己最多只愿意出41万,价格再高就不买。
中介拿着这个报价去和房东沟通,双方价格谈不拢,中介只能放弃这套房源,转而给刘某推送别的房子。
可刘某嘴上说不买,背地里却想办法拿到了房主的联系方式,自己私下跟房东谈判,最后以43.9万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顺利完成过户。
中介发现之后,直接把刘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中介费。
刘某觉得自己有理,辩称中介已经谈崩,不再提供服务,交易是自己独立完成的,不该付佣金。但法院并不认可这个说法。
法院认为,这套房源信息、看房机会,都是中介提供的。刘某是故意报出低价,人为制造谈判失败,目的就是甩开中介,省下中介费。
虽然最终成交价格比他跟中介报的要高,但交易机会来源于中介的服务,属于利用中介提供的机会绕开中介成交,已经构成跳单。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支付对应中介佣金4390元。
所以说不是中介没谈成价格,就可以随便绕开中介。如果房源是中介介绍的,你接受了带看、看房服务,之后为了省中介费,耍小聪明故意压价让中介谈崩,再私下交易,依然要承担付费责任。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私下交易都算跳单。如果房源是自己从公开渠道找到的,或者别的中介也早就给你推过这套房,那完全可以自主选择交易渠道。
但如果是中介辛苦提供的房源机会,就不能耍心眼钻空子,诚实交易才是底线。
《民法典》第965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判断算不算跳单,重点看交易机会是不是中介带来的。买方故意报低价让中介谈不拢,就是想逃避中介费。
即便中介没谈成价格,但房源、看房机会都是中介提供,买方绕开中介自己成交,依旧要付中介费。不是中介没谈成,就可以白嫖中介的劳动成果。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 20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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