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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真是个天才 金圣叹的天才,全藏在他编故事的本事里。当年他批《

金圣叹真是个天才
金圣叹的天才,全藏在他编故事的本事里。当年他批《西厢记》,硬生生在“拷红”一章后面加了个“惊梦”的收尾,说张生和崔莺莺的私会不过是一场大梦,把原本直白的情爱戏,一下子扯到了人生万事皆虚幻的境界,后世多少文人跟着他这个设定品出无数深意。
更绝的是他临刑前还在编,砍头前留了个锦囊,里面写着“花生米与豆干同嚼,有火腿味”,把生死场最后一秒都玩成了流传几百年的段子,连刽子手都被他逗得愣神。
别人读书是跟着故事走,他是跳出来给书编新魂,连自己的结局都能编成千古名梗,这才是真的把“编”刻进骨子里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