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说驸马都不给实权!一女子家30多年前花2000元彩礼,给自己招了一个上门女婿,俩人约定第一个孩子跟男方姓,第二个孩子跟女方姓,谁知道婚后上门女婿开场创业,挣得盆满钵满,于是提出要把二儿子的姓也改回成自己的,遭到妻子拒绝,觉得丈夫翻身后夺走家里的经济大权,让原本的入赘约定被打破,让他们一家都很不舒服,觉得丈夫很自私,而丈夫却是这么认为的。
上门女婿这个话题,搁哪个家庭提起来都免不了多说两句,本质上是两个人凑在一起过日子。
可真要涉及到姓氏、脸面这些事,再好的感情也容易生出嫌隙。
孙女士和蒋先生就因为给10岁儿子改姓的事,差点把好好的家闹散了。
三十多年前,孙女士家人拿2000元彩礼,让蒋先生当上门女婿。
两个人结婚的时候就说好了,男方是入赘到女方家。
后来大女儿出生,孙女士让其跟丈夫性,后来又要了一个儿子,便跟母亲姓孙,当时没有人提出意见,一家人倒也和和气气过了十年。
婚后蒋先生也没闲着,一直辛苦工作,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次机会开厂创业成功,赚得盆满钵满。
谁知道物质条件好了,生活上的烦心事就来了。
蒋先生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办理手续,把10岁儿子的姓氏变更成自己的姓。
妻子得知这件事后十分震惊,完全无法接受。
她觉得当初结婚时,双方已经白纸黑字说好,孩子随母姓。
丈夫现在有钱了就单方面更改孩子姓氏,完全没有和自己商量,不顾当年的约定,是非常自私的行为。
现在日子过好了,丈夫说改就改,连个商量都没有,这不是摆明了有钱了就翻脸吗?
在孙女士看来,这根本不是姓什么的事,是男方压根没把她、没把当初的约定放在眼里。
说白了就是自私,觉得自己现在能赚钱了,这个家就他说了算。
男方也觉得自己委屈,他说这十年自己在外头打拼有多难没人知道。
谈生意的时候总有人旁敲侧击问他是不是入赘,怎么孩子跟老婆姓,话里话外的嘲讽他听了无数次。
这些年他没说过,可不代表他不在意,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他心里那个结越来越深,
总觉得自己就这么一个儿子,不跟着自己姓,以后老了怎么跟家里的祖宗交代?
再说孩子本来就是他的亲骨肉,他当爸爸的,难道连给孩子改姓的权利都没有?
两个人各说各的理,吵了快半个月,孙女士要把孩子的姓改回去,蒋先生怎么都不同意。
本来好好的一家人,现在每天在家要么冷战要么吵架,10岁的孩子看着父母天天闹,连学都上不安心。
其实这事说穿了,情理上双方都有自己的立场,但真要掰扯法律,男方偷偷改姓的做法还真站不住脚。
《民法典》第1015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同时,未成年子女更名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说白了,孩子既可以跟爸爸姓也可以跟妈妈姓,但是改姓名这事,只要孩子还没满18岁,就必须爸妈两个人都同意才行。
不管你是不是上门女婿,也不管你是不是家里赚钱最多的那个。
只要另一方没同意,私自去改姓就是不符合规定的,要是另一方追究,完全可以申请把姓氏改回来。
不得不说,姓氏只是一个符号,更重要的是父母对孩子的陪伴与爱护。
如果因为姓氏问题,夫妻持续争吵,最终受伤最深的,其实是处在中间的孩子。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评论区聊一聊!
案例来源:长江云新闻 2026-9-18
入赘婚嫁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