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三年,合肥。周邦福在城里开了半辈子米店,从没想过自己会以这种方式记住这座城。
那年他四十五,三个孙子绕膝,六个伙计跑前跑后,日子过得不算大富大贵,但也稳稳当当。可太平军要来的消息,像一阵冷风,把所有人的安稳都吹散了。
他提前把家眷送去了乡下。自己留下,说是看铺子,其实是舍不得。半辈子攒下的家业,哪能说扔就扔?他想着,再等等,再赌一把。
赌输了。
太平军来得比他预想的快得多。围城不到一个月,合肥就撑不住了。
守城的江忠源,是个硬人。城破前已经病得下不了床,听说城破了,抄刀就往脖子上抹。仆人夺了刀,背起他往外跑。他不肯走,一口咬住仆人的耳朵,咬得血往下滴,又咬肩膀。仆人疼得受不了,把他放下。他趴在地上还挥刀砍人,身上中了好几刀,最后爬到水边,一头扎了进去。
周邦福没江忠源那份刚烈。他只有恐惧。
他怕的不是死,是死法。乱军之中,死从来不是一瞬间的事。他见过溃兵,见过流民,知道落在乱兵手里是什么下场。与其被折磨,不如自己了断。
可了断也没那么容易。
他吞金戒指,嗓子划破了,金子卡在喉咙口,死活下不去。他找了棵树挂绳子,刚套上去,有人路过,一把抱下来。他想跳井,井口太窄,大冬天棉衣裹着身子,根本塞不进去。
死都死不成,他只能躲在屋里,烧纸钱,哭。
邻居刘某听说了,主动找上门,压低声音说:我家后院那口井大,穿着棉袄也跳得下去,到时候借你用。周邦福这才踏实了点,两人约好,真到那一天,一起走。
乱世里,有人肯把井借给你跳,这份情谊比什么都重。
城破那天,周邦福踩着椅子上吊。凳子刚蹬翻,伙计冲进来把他抱下。两人想往外跑,门一开,满街都在砍人。尸体横七竖八,血顺着街面往低处流,桥下河面漂着一层。两人对视一眼,关上门,缩回去。
这一缩,反倒缩对了。
太平军进城前下了令:闭门不出者,不杀。只要不出去乱跑,人家不找你。破城是天没亮的事,等安顿妥当,已经正午。士兵挨家挨户查看,进门前还规矩地敲三下。
进周邦福家的,是个半大孩子,十五六岁,一张嘴,竟是同乡。小兵没打他没骂他,只把粮食衣物搜了一遍。等小头目来了,问周邦福是干什么的。他脑子快,说自己是读书人,管账的。小头目听说他识字,客客气气让他当“先生”,抄抄文告。那几天伙食不差,八人一桌,四盘菜,一天三顿。
命是保住了,可周邦福还是想走。
他事先埋了银子,这时候挖出来,到处打点。太平军有规矩,百姓不愿从军,可以走。但规矩是规矩,执行是执行。老弱病残抬脚就走,他这种身强力壮的,人家想留。留人的法子也简单:想走?先打一百大板,打完再选。
周邦福趴下就挨,一百板子打完,人已经半死。可他到底是生意人,有城府,打完还跪着,一副服服帖帖的模样。也是命好,主审官有事出去了,他跪了两个时辰没人理。后来一个同乡把他拉起来,说“大人不杀你了”。他这才敢信,自己真能走了。
从围城到出城,四十八天。四十八天,像过了四十八年。
他拖着伤出了城,一步一步往乡下走。走了三四十里,见到家人。全家抱头痛哭。铺子没了,家产没了,可人还在,一个不少。合肥城里,能活着走出来的,没几个。
后来周邦福把这段经历写了下来,只给家人看,从不外传。直到1936年,后人才把它拿出来。
他在册子里反复念叨一句话:乱离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我读这本册子,印象最深的不是江忠源投水,不是满街尸体,是周邦福想死死不成的那几天。
一个人被逼到连死都死不了,那种绝望,比死本身更难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