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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北京,女子与丈夫结婚后,多次流产,后查出丈夫存在生育问题,很难自然受孕

大快人心!北京,女子与丈夫结婚后,多次流产,后查出丈夫存在生育问题,很难自然受孕得到他们心心念念的宝宝。无奈两人选择做试管。谁知,在他们冷冻了3枚胚胎后,丈夫却突然因病离世。女子悲痛万分,为给亡夫留下血脉,她毅然移植胚胎生下女儿。几年后,她想继续移植剩下的2枚胚胎,对此婆婆非常支持。万没想到,院方以各种理由配偶死亡无法共同签字、遗产继承纠纷、合同约定夫妻一方死亡可销毁胚胎、伦理审查未通过等原因,拒绝提供胚胎移植服务。女子愤怒地将院方诉至法院,法院这样判的!

2016年,张女士和李先生登记结婚,两人非常恩爱,一直盼着有个爱情结晶。

谁知,婚后张女士多次自然流产,迟迟没能顺利孕育宝宝,后续检查竟查出丈夫李先生存在不育问题。

接连的打击,让夫妻俩心里满是失落,却始终没放弃为人父母的心愿。

为了圆生育梦想,夫妻俩商量后,决定借助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备孕。

2019年,夫妻俩专程前往北京一家医院,接受试管婴儿助孕治疗。

经过一系列专业流程,医院成功为他们冷冻保存了3枚胚胎。

这3枚冷冻胚胎,承载着夫妻俩全部的期待,是两人对未来孩子、完整家庭的全部寄托。

夫妻俩满心憧憬,等着后续移植胚胎,迎来属于自己的小宝贝。

谁也没想到,意外骤然降临。2019年7月,李先生突发脑干出血,不幸离世。

丈夫的突然离开,让张女士瞬间陷入崩溃,悲痛不已。

沉浸在丧夫之痛中的她,看着留存的胚胎,心里始终放不下和丈夫的生育心愿。

平复情绪后,张女士鼓起勇气,向医院申请移植胚胎。

后续她顺利移植了1枚胚胎,成功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

看着乖巧的孩子,张女士既欣慰又感慨,也更加坚定了想要延续丈夫血脉、圆满家庭的想法。

几年后,张女士向医院提出申请,希望继续使用剩余的2枚冷冻胚胎完成生育。

她主动承诺,胚胎移植、孩子出生后的所有法律、道德、抚养责任,全部由自己一人承担。

更让人暖心的是,她的婆婆也十分开明,全力支持儿媳的决定,认可这份延续血脉的心意。

本以为一切顺利,可医院却直接拒绝了张女士的请求。

院方给出多个理由:丈夫离世无法夫妻共同签字、双方存在遗产纠纷嫌疑、合同约定一方离世可销毁胚胎,且伦理审查没通过。

一次次被拒绝,让张女士又委屈又无奈。她从未想过,自己和丈夫生前共同期待的心愿,会被种种条条框框阻拦。

万般无奈之下,张女士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将医院告上法庭,希望能完成自己和亡夫的心愿。


《民法典》第509条第1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张女士和亡夫生前共同跟医院达成试管婴儿的医疗服务,签署知情同意书,完成取卵并冷冻胚胎,双方已经成立合法有效的医疗服务合同。

丈夫生前已明确作出接受胚胎移植的生育合意,这份合意并不会因为丈夫的死亡直接归于失效 。

婆婆也支持儿媳,张女士本人承诺独立承担全部抚养责任,也不存在借胚胎生育争夺遗产的情形。

继续移植胚胎,延续夫妻生前共同的生育愿望,并不违背社会伦理、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后代的权益。

《民法典》第1009条: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张女士的诉求完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她是丧偶女性,和政策禁止的单身女性辅助生殖情况完全不同,且医院此前已经为她完成过一次胚胎移植,如今双重标准拒绝,并不合理。

同时法院核实,张女士不存在借孩子争夺遗产的情况,继续移植胚胎也完全符合亡夫生前意愿,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

最终法院判决,医院必须继续为张女士提供胚胎移植医疗服务,相关自费费用由张女士自行承担。

这份情理兼顾的判决,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成全了一份深情与遗憾,让人间温情不被冰冷规则辜负。

信源:第一眼新闻 202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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