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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贯满盈的团伙!2002年天津“1·7”出租屋无名女尸案侦破始末

2002年1月7日下午2时许,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刑警队的电话中传来群众急促的报案声:“快来人,这里发生了人命案!”民警

2002年1月7日下午2时许,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刑警队的电话中传来群众急促的报案声:“快来人,这里发生了人命案!”

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报案人仍心有余悸,向民警讲述了刚刚经历的一幕。

报案人姓王,他在南开区苏堤路上有处闲置的单元房。几个月前他将此房出租给一名外地的年轻女子,定好每月25日交房租。几个月来对方都是按时交纳,可上月到了月底,却仍不见动静。王某给那女子打电话没人接,敲单元房门也没有人开,实在沉不住气了,他找来几位邻居帮忙把房门撬开了,没想到屋里没有人。

有位邻居推开没有灯的厕所门,见地下扔着具赤裸的塑料“模特”,便上去踢了一脚,却感觉不对劲儿;怎么软软的??他用手一摸,立时惊叫起来:“是死人!”

几个人吓得跑下楼报了案。

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室内除了一具被肢解的女尸外,还有两副乳胶手套、两副口罩、一把榔头、一把餐刀、一把菜刀……上面都沾有血迹,在被害人的体内发现了精液。

找知情人核对室内的物品,发现丢失彩电一台、录音机一台、微波炉一台、手机一部以及戒指一个、项链一条,估计还有大量现金。

经查访,被害人的真实身份很快被确定:死者吴艳,女,35岁,四川省键为县人,被害前在南开区桃花庄园歌舞厅当“小姐”。

案发后,市刑侦局和南开分局等有关部门,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调集多名警力,根据掌握的线索,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对被害人关系密切的单位、个人展开了全方位、多渠道的深查细访。然而,四个多月的艰苦工作,却未能发现有价值的重要线索。

5月22日凌晨,南开区临园里发生一起人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用绳子从楼上系下,从窗户进入5楼的室内,将租住此处的四川籍坐台小姐乐怡的影碟机和少量现金盗走,却将一条作案时使用的安全带遗留在案发现场。

5月27日,时隔5天,在刚刚发生过窃案的同一栋楼里,采用这种“天鹅下蛋”系绳子方式,又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轮奸案。两名歹徒持刀胁迫被害人李文秋,抢走现金2000元及手机、首饰等物,并将李某轮奸。而这名被害人又是一名“小姐”。李某被整整控制了一夜,第二天下午才到警方报案。

这一系列恶性案件的连续发生,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这些以小姐“”为侵害目标的案件,有没有内在联系?是否同一伙人所为?办案民警进行了现场勘查。经查,各方面情况显示,“5·27”案的犯罪嫌疑人与“5·22”案应为同一伙人。那么,这两起案件与“1·7”案是否有联系呢?

专案组的民警们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市公安局刑科所调集精干技术人员对相关的尸检、痕迹、物证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测分析。法医室调集了500多人的相关情况,对200多人的DNA进行检测比对……

6月26日,办案人员对近一段时间的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李副局长召集办案民警开案情分析会。李副局长说出了一个令人振奋的重要信息:经市刑科所认真工作,DNA的检测结果说明,“1·7”案犯罪嫌疑人留在被害人吴艳体内的精液,与“5·27”案其中一名嫌犯的精液相同。

高科技DNA的检测手段,锁定了这3起案件的必然联系。这3起案件,应该是一个犯罪团伙所为,这是一个连续系列“串案”。这个结论的得出,拓展了人们的视野,使整个侦破工作有了转机。

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李秀林副局长决定,将此案定为“5·27”系列案,3起案件并案侦查。李庆彪副局长负责具体指挥,重新成立了以刑侦局一大队、南开分局刑侦支队、河西分局刑侦支队为主,相关数个分局、部门协调联动,刑科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专案组,要求各方警力迅速到位,全力投入案件的侦破工作。

“6·26”会议后,虽然对嫌犯的刻画比原来清晰了,但在茫茫人海中,要找到他们仍似大海捞针。

新成立的专案组以“5·27”案件为切入点,立即着手开展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5·27”案的嫌犯进行画像,将全市有相似特征的人员进行排查;

二是根据画像,在案发地周围的市场、歌厅、发廊和居民区等处寻找嫌疑人的相关线索;

三是寻找“5·22”案中安全带的来历;

四是对全市以“小姐”为侵害目标的此类案件进行全面梳理……

根据“5·27”案被害人讲述嫌犯的体貌特征,侦查员们制作出摹拟画像:

嫌疑人甲,男,20岁左右,身高约1.67米,体态较瘦,最明显的特征是头发前端有一撮上翘的“黄毛”(黄色染发)。此人浓眉大眼,天津口音,随身携带一把约40厘米长、刀背锯齿型的匕首;

嫌疑人乙,男,20岁左右,身高约1.75米,体态较瘦,走路时两肩有点摇摆。

数百民警立即全面展开工作,数千人次深入细致地调查摸排走访。真是工夫不负有心人!7月2日,刑侦局一支队民警杜春龙在走访中了解到一个重要情况:在案发地附近的富康里市场内有个不起眼的小五金店,店里卖案发现场遗留的安全带。

据店老板回忆:大约5月份的一天下午,有两个外地口音的青年男子来店里买走一条滨州产的安全带。因当时店里没货,老板现去拿货。那两个人坐在店里和老板娘聊了会儿天,所以印象特别深。

当民警拿出“5·22”案现场发现的安全带时,店老板一眼就认出:这和我们卖出的那条一模一样。

民警拿出两个人的摹拟画像,老板认出了说东北话的那个。同时,店老板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情况:来的这两人中,其中一个人是穿着拖鞋来的。

这个线索让侦查员们为之一振。这说明嫌犯很可能住在附近,起码案发前在附近逗留过。循此线索,应该会找到些蛛丝马迹。

专案组立即组织了50多名民警,对周围7个居民区内的单位、门脸、常住居民、暂住人口,再次逐一进行走访,不能有任何疏漏。

7月4日,大排查工作后的第三天,南开分局民警到附近的居祥里居委会了解情况时,一位老大娘无意间说起的一个情况,引起民警的特别关注:有两个新搬到这里来租住的外地小姐,说她们前些日子在原来住的地方被人抢了……又是“小姐”。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办案民警几经周折终于找到这两名外地女子。这两名女子吞吞吐吐地述说了蒙难的经过:二人名叫王娣和吕婕,是东北人,那天她们不仅被抢劫,还遭到了强奸。她们原来住在临园里,6月19日下午17时许,二人从外面回来,正准备做饭,有人敲门说是查水表的。吕婕刚一开门,突然三个凶神恶煞般的歹徒闯了进来,不由分说手持匕首强行施暴……

19时多,她们的一个朋友来串门,虽说是男的,但一进门就被歹徒控制住了。最后,王娣、吕婕二人与串门来的朋友,共被抢走3万元现金和3部手机。

王娣、吕婕二人还说:这3名歹徒还强迫他们脱光衣服,赤裸着身子给他们拍了照,并把他们的身份证抢走,说要是敢去报警,就把他们的裸体照片寄到家里,让他们没脸见人。

调查中民警发现,两位“小姐”描述的3人特征,其中有两个人与警方已掌握嫌犯的相貌相似,就有那个“黄毛”。于是,又一起恶性案件串并到这一系列案中。

大量地毯式的调查走访,虽然艰苦琐碎、劳动强度大,但是各种情况和信息迅速汇集到专案组指挥部。其中的一个情况引起了专案组的特别重视。

7月4日,河西分局的刑警们走访中发现了一名与“5·27”系列案件有关连的人员,近两天与界内一位退休老干部频繁接触。内查外调,民警们很快了解到,这位老同志原是某单位的负责人,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绝不会与这样的歹徒同流合污。

鉴于这种情况,专案组决定正面与老干部接触,迅速查明事实真相。

7月6日,办案刑警找到老同志。老人爽快地说:“我有间空闲的独单房要出租。前两天,有两个年轻人通过租房信息找到我,说是外地来津的高自考学生,想要租这间房子。我并不认识他们。我说月租金800元,他们也没划价就定了下来。我一看这俩人还算老实,就同意了。”

老人告诉办案刑警,那个人昨天回老家沧州拿身份证去了,说过两天就回来,另一个人好像临时住在市内别的地方。

刑警拿出画像让老人辨认,老人一眼就认出了其中的“黄毛”。

此刻正好租房人不在,老同志带着刑警来到这个四楼的独单。打开房门,刑警犀利的目光一眼就发现屋内摆放着的几件家用电器。让受害的几位“小姐”辨认,证实这些电器都是案发现场丢失的物品。

老同志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说道:“这人给我留了个电话号码,叫我有事给他打手机。过两天他肯定回来,连房租都交完了。”

经过努力,主要嫌犯终于初步有了着落,专案组的同志们都很兴奋。而下一步如何实施抓捕,对于破获这“5·27”系列案至关重要。

是主动出击赴沧州抓捕“黄毛”;还是在天津编好口袋,守株待兔。李副局长等在详细分析案情,权衡数种方案的利弊得失后最后决定,为不打草惊蛇,稳妥地将这个犯罪团伙成员一网打尽,马上兵分两路行动:

一路张好大网,在他们新租的这处独单房内外布控蹲堵,随时“请君入瓮”;

另一路民警立即赶赴河北沧州,查清这两个人的相关情况,将他们的行踪控制在警方手中。

去沧州的专案民警很快传来信息,在河北省警方的协助下,现已初步查明:“黄毛”名叫高海明,19岁,无业,家住泊头市龙华街;2001年由原籍来到天津打工,回乡探亲后正准备返津……

负责蹲堵的民警,任务是艰巨的。时值酷暑高温,在独单房间内守候的刑警付利、刘颖、许国辉等4人,为了避免暴露,大热的天不能开窗,不能开空调,不能发出任何响声,晚上也不能开灯,那般滋味可想而知。抓捕现场临时指挥部设在了居委会,由刑侦局一支队一大队魏立队长负责,河西分局刑侦一大队副队长张明负责各方联络。此时已是关键时刻,谁也不知道“黄毛”会什么时候回来,大家只能焦急地张网耐心等待。

两天三夜,一分一秒都是在高度警惕中度过的。

7月8日上午,“黄毛”高海明在警方的监控下,坐上了沧州至天津的长途汽车。下午14时许,他果然回来了。高海明打开房门走进屋内,没发现什么变化,精神放松下来。

这时,他未料到卧室的门突然一下子打开,4名刑警冲了出来,没等“黄毛”反应过来,就已被顺利擒获。

审讯很艰难。开始,高海明抱着侥幸心理,什么也不说。队长魏立抓住他的心理特点,讲道理,谈他的人生经历……经过6小时的反复较量,至夜间23时,高海明终于认输了。

高海明交代,他从小过继给的这户人家很穷。后来他当了兵,退伍后回到家乡。他感到没有什么出路,便于2001年初来到天津打工。他在洗浴中心干过,也到保洁公司干过,因活累钱少,都没干多长时间。而从贫困的家乡来到大城市,社会上方方面面的诱惑,贫富的强烈落差,使他的心理变得失衡、扭曲。特别是当他看到那些小姐轻易就能拿到那么多钱,心中感到十分不满。况且,他认为“小姐”们干的是那种“地下”生意,就是抢了、“办”了她们,她们也轻易不敢报案。

为了能弄到钱,高海明开始把目标对准这些“小姐”。盗窃、抢劫得手后,他觉得这样弄钱挺“轻松”。后来,他在洗浴中心等处干活时先后结识了几个东北人、河北人,几人一拍即合,便开始结伙交叉作案,高海明则成了团伙中的“首领”。

其实他人挺聪明,来天津不久就学会一口地道的天津话。为了不暴露,作案时他不让别人讲话,只让别人按他说的去做。

随后高海明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供述了与他一起参与犯罪的吉林人阎老大、阎老二(哥俩)及吴某、黄某、姜某、王某,河北人杨某,还有高海明在某洗浴中心打工的女友安徽人谢某等几名嫌犯。

他说,阎老大、阎老二、吴某现租住在东丽区张贵庄;而王某和姜某去了沈阳,具体地点不清楚,但有个电话号码。

事不宜迟,7月9日凌晨,整个抓捕行动开始。专案组要求办案民警要实施巧捕,不能让一人漏网。

当夜零点刚过,刑警魏立、周明、李玉国等便驱车疾驶沈阳。凌晨5时,去东丽的一路出发了,刑警付利、高耀新等拉着高海明去现场指认。在东丽分局的配合下,以查暂住证为名,将还在睡梦的阎老大、阎老二、吴某3人先后抓获。赴沈阳的一路,早6时许顺利到达。在当地刑警的大力协助下,他们很快找到了王某、姜某的藏身地。这是东林区的一个7层居民楼,沈阳刑警请当地居委会配合,以邻居反映王某、姜某在屋里声响太“闹”为名,敲开他们的房门。开门一看,这两人一高一矮,正是王某和姜某。刑警们将二人擒获,随后在其房间内搜出了大片刀等凶器。

容不得片刻喘息,在沈阳市公安局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魏立等民警立即驾车连夜赶回天津,10日零时40分,顺利将王某、姜某两名嫌犯押解回津。这趟抓捕行动来回整整24小时。抓捕高海明女友谢某的一路也成功而返。

至此,这个以高海明为首,实施杀人、抢劫、轮奸犯罪的8人团伙成员,全部被擒获。

随着审讯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一桩桩大案触目惊心,浮出水面:

2001年8月,高海明携带凶器冒充民警检查证件,闯入雅安道东川里,抢劫“小姐”手机一部、现金若干;

2001年12月26日,高海明独自一人冒充查水表人员,闯入南开区苏堤路四川籍“小姐”吴艳住处,对吴强行施暴后,怕罪行败露,又残忍地将其杀害并肢解,抢走吴的手机、彩电及现金7000余元,即“1·7”血案;

2002年3月,在南开区某歌厅,冒充民警检查证件为名,抢劫两位“小姐”手机一部、现金若干;

2002年3月,高海明、阎老大二人,在王顶堤鹤园南里抢劫、轮奸二名东北籍“小姐”;

2002年5月22日,高海明、王某二人在南开区临园里,用绳索和安全带从楼顶系下,破窗入室到“小姐”乐怡屋内,盗走影碟机和20余元现金。二人原打算等“小姐”回来后继续实施犯罪,见其居室陈设简陋,认为油水不大才作罢,即“5·22”案件;

2002年5月27日,高海明、王某二人在南开区临园里,潜入“小姐”李文秋的住处,抢劫手机一部、现金2000元及首饰等物品并将李文秋轮奸;

2002年6月5日,高海明、王某、姜某三人冒充收水费人员,手持凶器闯入安徽籍“小姐”黄芬住处,抢走现金2900余元及首饰等物并将黄轮奸;

2002年6月19日,高海明、王某、姜某三人冒充查水表人员,手持凶器闯人“小姐”王娣、吕婕的住处,实施强奸后又抢劫该二人及男友手机3部、人民币30000元………

高海明这个犯罪团伙,在一年的时间里疯狂交叉作案17起,就是在被抓获的前夕,阎老二、吴某、黄某等人已多次在东丽区跟踪两名歌舞厅的小姐,已物色好新的作案目标,并准备了胶纸带、西瓜刀等作案工具,计划与高海明等人一同实施犯罪;王某、姜某二人在沈阳也已物色了新的作案对象……

法网恢恢,这个恶贯满盈的犯罪团伙最终全部落入法网。

2003年3月,一伙恶魔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高海明,王某,姜某三人判处死刑;其他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徒刑。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部分涉案人员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