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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隐名风波:司法透明的底线在哪里?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出现蹊跷一幕:约2万份文书中,审判员姓名被统一替换为"XXX",案号也变成"(2024)浙01民终xx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出现蹊跷一幕:约2万份文书中,审判员姓名被统一替换为"XXX",案号也变成"(2024)浙01民终xxx号"这样的模糊格式。这种异常操作集中在四川、内蒙古、河北等地法院,连北京金融法院的部分案号竟被处理成"(xxxx)京xx民终xx号"的"乱码"形态。当记者向最高法求证时,得到的回应斩钉截铁:此类操作显属不当,已责令整改。

翻开《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关于文书隐名的规定清清楚楚:自然人仅保留姓氏,企业隐去字号和法定代表人信息——这里可半个字都没提法官姓名和案号需要处理。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特别强调,依法履职的审判组织成员姓名和案号这两类关键信息,就像手术医生的执业证号和病历编号,是司法公信力的"防伪标识",岂能随意抹去?

深入调查发现,这种"过度隐名"的操作链条令人啼笑皆非:文书往往由法官助理或书记员进行隐名处理后提交发布系统。多位法官向记者表示震惊:"从没收到过隐去法官姓名的通知,这根本就是基层怕担责!"更吊诡的是,同一法院不同庭室的操作都存在差异,有的完整保留信息,有的却过度处理,暴露出隐名规则培训的严重缺失。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曾做过精辟比喻:"法官署名不是面子工程,是司法责任制的'紧箍咒'。"汉江中院的实践数据印证了这个观点:当合议庭成员需要对分歧意见署名确认后,案件上诉率明显下降。案号同样关键,它如同案件的"身份证号码",缺失这个标识,案例检索系统就会变成一堆无法溯源的"无名尸"。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2月公布的司法改革纲要明确提出,要在深化司法公开与保护个人信息间寻求平衡。但部分法院显然走过了头——就像为保护病人隐私连医生工牌都摘掉,这种"防卫过当"的操作,反而让司法透明打了折扣。多位受访法官直言,过度隐名可能助长"幕后裁判"的猜疑,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驰。

最高法此次快速纠偏释放出明确信号:司法公开要有底线思维。法官姓名和案号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自选动作",而是司法透明的"规定动作"。当某地法院把案号处理得像密码本时,我们不得不追问:这究竟是技术失误,还是对司法监督的变相抵触?整改不能止于补全信息,更需要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让每份文书都经得起阳光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