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危害公共安全罪
会泽县公安局关于禁止非法安装电网等驱赶野猪保障公共安全的通告
若因非法安装电网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死刑。四、主动整改并积极举报。凡已非法安装电网的单位...
“口袋罪”的突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辩护要点与策略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其兜底性特征,常被称为“口袋罪”。从高空抛物到驾车冲撞,从疫情防控到公共设施破坏,该罪的适用范围在实践中不断扩展。如何在这样的案件中开展有效辩护,成为刑事律师面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