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10月10日起,可办理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0月1日,还调整了首套房认定标准、优化了组合贷款政策,今天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合肥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
1、贷款利率和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首套、二套两种,年限分为5年以下(含5年)、5年以上两种。
区域首套房首次或二次公贷5年以下(含5年)利率均为2.1%;5年以上首次或二次公贷利率均为2.6%;
区域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首次公贷利率2.1%、二次公贷利率2.525%;5年以上首次公贷利率2.6%、二次公贷利率3.075%。
2025年10月1日最新政策:借款人家庭在全国范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购房地无房,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首套房政策。
最高贷款额度目前有普通家庭、高层次人才两种,其中对多孩家庭有更高额度。
一般情况单人缴存最高额度90万、夫妻双方缴存最高额度120万;普通多孩家庭单人缴存最高额度108万、夫妻双方缴存最高额度144万。
高层次人才单人缴存最高额度180万、夫妻双方缴存最高额度240万;高层次人才多孩家庭单人缴存最高额度216万、夫妻双方缴存最高额度288万。
PS:合金管办〔2025〕3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
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分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两种:
首付比例按按照银行政策执行,按合肥最新购房政策,新房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15%,普通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80%、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85%;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具体贷款金额另上浮20%,但不得超过相应档次额度上限,且不叠加享受政策。
二手房贷款最高金额要根据房屋年限而定,最新政策是房屋年限≤10年,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80%;10年<房屋年限≤20年,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70%;20年<房屋年限≤30年,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60%;30年<房屋年限≤40年,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
最长贷款年限按贷款人或配偶双方贷款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不论配偶是否缴存公积金,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均为30年,男性最长可贷至68岁、女性63岁;
二手房借款人或配偶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
PS:合金管办〔2025〕4号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额度取低执行,分为两种方式:
1、根据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
贷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12个月*0.6*实际可贷年限;
2、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 x缴存时间倍数;
6个月≤连续缴存≤2年,额度按照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连续缴存>2年,额度按照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账户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PS:若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分别计算各自可贷款金额,然后再相加
3、公积金提取
自2025年4月14日起,缴存人在合肥市辖区范围内无自住住房,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单身职工由每月1200元上调至1500元,已婚职工家庭由每月2400元上调至3000元。
已故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其父母、子女、配偶可申请承诺办理,无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已故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提取转至其本人社保卡等一类银行卡。
2026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的,在本人及配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
PS:合金管办〔2025〕2号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4、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取消月缴存基数参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为在当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存基数,开户时自主申报,每年可调整一次;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的,每人可获得一次性缴存补贴120元。补贴资金从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以上就是合肥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情况,后续有最新变化再和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