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谈《第二十条》,我全记录下来了!②

乐松看职场 2024-02-17 12:03:13
一篇写不下,这是下篇,真的太有用,太专业了,希望大家都要看看! · 下篇: 人类的语言从来都具有模糊性。 关于一个事情是不是正义,一直有道义论和功利论的正义,前者讲对错,后者讲利弊。 为什么我们不应该作弊? 道义论认为作弊本身就是错误的,但是功利论却认为作弊被抓的后果很严重,估计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功利论的拥护者。 刑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制裁措施,所以在入罪问题上,还是应该兼采道义论和功利论,既要在行为上是错误的,要在结果上是错误的,才能发动刑罚权。 因此,只要行为或结果任何一项并无不当,那就可以排除犯罪。 如果是防卫行为正当,但是结果不当,或者防卫行为不当,但结果正当,那都不属于防卫过当,而是正当防卫! 前者,比如说一个女孩子在地铁遭遇咸猪手,拿书砸男方的头,这行为正当,但男方心脏病突发而死,那这个结果可能不正当,但是她行为正当,结果不当,那依然是正当防卫! 那后者比如说一个女生遭遇咸猪手,用膝盖顶男方下手,导致男方情伤,即便你认为她行为不当,但结果是正当的,所以这都不能够以犯罪论处。 从功利论的角度,张三把人捅死了,结果可能不当。但是从道义论的角度,他的行为合情合理,人之常情,行为正当,因此不属于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对民众的授权,鼓励民众向不法侵害作斗争法,无需向不法让步,绝对不能对于防卫人过于苛求。寒了见义勇为者的心! - 🔸德国法学家椰林在《为权力而斗争》一书中不无激动地指出,主张权利不仅仅是为了捍卫自己的物质利益,更重要是维护自己的道德存在和人格。任何目睹恣意侵犯权力的行为而感到义愤填膺、道德愤怒的人们,都会具有权利的理念感。这种愤怒感是对亵渎权力的具有道德性质的强有力的反抗;是法感所产生的最美丽、最振奋人心的证言。 🔸定罪量刑绝不能破坏,民众有关健全法感的朴素思维。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人生应该讲对错,还是讲利弊呢? 有人说,好人有好报,但也有人说好人没好报,看见的不用去相信,看不见的才要去相信! 有人说这个世界是一个草台班子,但我们是否应该甘心乐意去做草包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中说勇气就是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但仍然去做,并且无论如何坚持到底。 · 总之,勇敢是一种美好的品质,只是当命运之手把我们交付那特殊的时候,我们会不会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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