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熊水龙提交提案,建议适时调整“双休日”,试点开展周休日实行“隔周三休”的制度。即首周休息一天,次周休息三天。这样既保障了公共休假制度的刚性约束,又提供了全年多个分布均衡的“三天小长假”,还能能力分散休假、缓解旅游高峰压力。

全国政协委员熊水龙提出的“隔周三休”制度,旨在通过调整双休日安排,提供更均衡的假期分布以缓解旅游高峰压力,但该方案在可行性、公平性及劳动者实际获益方面存在争议,具体分析如下:
一、制度设计初衷:缓解旅游压力,促进消费分散假期,均衡客流
当前双休日制度下,节假日集中出行导致交通拥堵、景区超载等问题。熊水龙认为,“隔周三休”可通过提供全年多个“三天小长假”,引导游客错峰出行,分散旅游高峰压力。刺激消费,拉动内需
更多小长假可能增加旅游、餐饮、零售等消费场景的频次,符合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内循环的战略需求。二、争议焦点:理想与现实的差距1.总休息日未增加,仅是形式调整两周总休息日仍为4天(首周1天+次周3天),与现行双休制无异。网友批评此举为“朝三暮四”,未真正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反而可能因调整节奏打乱工作生活平衡。
2.行业差异导致执行困难
制造业、服务业:生产连续性强,订单交付周期固定,隔周三休可能增加企业违约风险,甚至导致裁员或降薪。
互联网、创业公司:加班文化盛行,许多员工连双休都无法保障,更遑论“三休”。此类企业更关注如何落实现有休假制度,而非新增安排。
体制内单位:部分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对“三休”兴趣较大,但若仅在体制内推行,可能加剧体制内外福利差异,引发社会公平性质疑。
3.旅游分散效果存疑若全国统一实施“隔周三休”,民众仍可能在“三休”时段集中出行,形成新的高峰。需各地错峰调整休息日(如不同省份轮流执行),但操作复杂,协调成本高。
4.劳动者权益保障优先性当前核心问题并非休假形式创新,而是保障现有双休制度落实。据调查,仅60%企业能严格执行双休,互联网、制造业等领域单休、大小周现象普遍。若基础权益未保障,更高阶的“三休”无异于空中楼阁。
三、国际经验与国内改革方向1.国际趋势:缩短工时,提升效率英国、冰岛等国试点“四天工作制”,在总工时不变前提下,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做四休三”。研究表明,此模式未降低生产力,反而提升员工幸福感。
2.国内改革路径建议
严格落实双休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打击违法加班,确保企业执行40小时工作制。
优化节假日安排:在保证春节、国庆等长假基础上,增加传统节日假期(如清明、端午各增1天),减少调休拼假。
试点弹性休假:允许企业与员工协商灵活安排休假时间,结合带薪年休假制度,形成个性化休假方案。
四、结论:改革需兼顾公平与可行性“隔周三休”制度设计初衷积极,但未触及休假制度核心矛盾——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与行业差异。当前更需优先落实双休、规范加班、增加法定假日,而非急于推行形式创新。未来改革可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内实际,逐步探索更灵活、公平的休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