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票价说涨就涨,不走听证,是权大于法吗? 重庆燃气智能燃气表“超速”一事,已经渐渐平息了。然而与老百姓出行相关的高铁,又出了新消息。国铁集团宣布,4条高铁线路涨价20%。 杭州东到长沙南二等座从405涨到485元 上海虹桥到杭州东二等座从73涨到87元 武汉到广州二等座从463.5涨到553 杭州南到南昌西二等座从257涨到308元 国铁集团对此的回应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涨价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 相信所有的老百姓都知道,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水、电、燃气的价格,不是企业自己想涨就能涨的,必须要经过听证。尽管听证大多也是走形式,但程序必须得走。 高铁同样与民生相关,那么高铁票价说涨就涨,根本不走听证的程序,合不合法呢? 按照《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高铁票价,单方面由国铁集团自己决定,自然属于“垄断经营”,高铁的票价当然也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难道坐高铁的就不是群众了吗? 铁路,一直被称为“铁老大”,既然是老大,权力当然就大了,可权再大,还能大过法呢?这次是四条高铁线路涨价20%,那么以后是不是所有的线路的高铁,票价都涨呢?涨30%、40%都可以呗? 照此发展下去,关乎人民生活的的东西恐怕都得涨价,至于收入能不能涨,可就不好说了。当然了,如果你的收入不能涨,肯定有人会告诉你:那是因为你不努力。
高铁票价说涨就涨,不走听证,是权大于法吗? 重庆燃气智能燃气表“超速
命难违运事
2024-05-08 17: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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