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青岛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曾某,一个因多次盗窃而屡教不改的男子,在刑满释放后不久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次,他的目标是一个高档小区,他等待夜幕降临,瞄准了那些家中无人、灯光黯淡的住户。
曾某悄无声息地潜入一户人家,得手后迅速离开。然而,就在他骑着偷来的电动车驶出小区时,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困境。一名外出归来的业主,陈某,注意到了曾某手中那似曾相识的女性挎包,意识到这可能是自己家的失物。陈某心中一惊,随即上前质问。曾某见状,心知不妙,立即加速逃离。陈某紧随其后,试图追回失物。
在小区大门口,曾某面临两个选择:一是通过门禁严格的人行道,但他没有门禁卡,且担心被识破;二是尾随一辆机动车出小区。他选择了后者,却没想到,这将成为他此次犯罪的转折点。当机动车驶过,起落杆缓缓放下时,曾某因过于紧张,未能及时减速,头部狠狠地撞在了起落杆上。由于他当时未佩戴头盔,且是头部先着地,这一撞导致他当场昏迷不醒。
小区保安见状,立即拨打了110和120。经过紧急抢救,曾某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因头部受伤严重,可能面临终身瘫痪的严重后果。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曾某的家属更是将矛头指向了业主陈某和小区物业公司,要求他们承担近60万元的经济赔偿。
家属认为,陈某追击曾某的行为过于危险,存在过错;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意按下起落杆导致曾某受伤,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然而,这一诉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确认了曾某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根据刑法规定,入室盗窃已构成犯罪,曾某应为此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他的行为也侵犯了陈某的财产权,构成了民事侵权。而陈某在发现曾某盗窃自家财物后,采取追赶的行为属于合理自我救济,并未超出必要范围。因此,陈某不存在过错。
至于物业公司方面,法院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和提醒的义务。小区设置门岗及机动车道起落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且起落杆的正反面均标记有“一杆一车,切勿闯杆”的警示标语。此外,公安机关已证实起落杆是“一杆一车”,事发时是正常起落,排除了人为操作的可能性。因此,物业公司也不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认定业主陈某和物业公司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曾某应自行承担此次犯罪和受伤所带来的后果。这一判决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也再次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安全。
曾某的故事令人唏嘘不已。他原本可以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却因为一时的贪念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次受伤不仅给他自己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和终身的残疾,也给他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希望曾某能够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为自己的未来和家人的幸福而努力。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