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微信好友买币,涉案5万,检察院不起诉

币圈徐哥 2024-07-25 00:45:28
律政家人 这事法律能帮你 在吗律师请教一下 今天也用法律保护了自己 案情:2021年4月,汤某某的微信好友“飞扬”安排汤某某帮忙购买虚拟货币,并承诺每购买1万元虚拟货币支付20元报酬。汤某某遂将自己的建设银行卡、手机号、身份证号码、支付密码等信息提供给“飞扬”。 4月2日一4月12日,汤某某的建设卡(涉案资金流水为182186元,其中胡某某被骗向汤某某建设银行卡中转账5万元。汤某某在“飞扬”的指示下,将建设银行卡中汇入的资金通过购买“USDT”虚拟货币的方式予以转移。 2021年5月,汤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检察院认为,汤某某实施了掩隐罪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且系初犯、偶犯,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汤某某不起诉。 日常生活中,不要轻信陌生人提出的帮忙买币卖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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