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意外发现,2年前,医院采集他的精子生下的女儿,竟与男子没有血缘关系!男子认为妻子有鬼,妻子却说她是清白的,是医院搞错了,男子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83万,可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来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妈,您别这样,彤彤是我们的孩子,无论怎么来的,她都是我们的宝贝。”姚磊试图说服母亲,但老人的固执如同铜墙铁壁。
“哼,什么宝贝?一个试管里造出来的孩子,能有多少咱们姚家的血脉?”姚母的话语像锋利的刀,一刀刀割在程晨的心上。
程晨抱着彤彤,小丫头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全然不知父母间的风雨欲来,程晨的眼中闪过一丝决绝:“好,我同意离婚!”
“姚磊,我们之间的问题,从不是彤彤的出生方式,而是你家人对我的不信任和偏见。”
程晨的声音平静而坚定:“离婚对我来说,是解脱,也是给彤彤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
看着手里的离婚证,姚磊心里百般滋味,自己和妻子不孕不育,千辛万苦得来的宝贝,却成了两人离婚的导火索。
孩子刚满月,程晨就提出了离婚,可婚姻登记处不同意,等到孩子1岁,两人终于离婚,孩子归了前妻程晨,姚磊每个月会给孩子1000块抚养费。
然而,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彤彤这时已经一岁多,姚磊每次探视孩子,都觉得彤彤长得与他没有多少共同之处,便悄悄地取样进行了亲子鉴定。
“这……怎么可能?”姚磊喃喃自语,眼神中满是不可置信与愤怒交织的复杂情绪。
他回想起与程晨从相识到相爱的点点滴滴,再到那艰难求子路上的相互扶持,一切仿佛都成了讽刺。
姚磊认为是前妻程晨背叛自己而生下了孩子,一怒之下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可程晨坚决否认自己有问题,还提醒姚磊是不是医院搞错了?
思来想去,姚磊觉得前妻背叛自己的概率并不大,毕竟夫妻俩人工授精助孕,即便是前妻做了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医院做手术是铁板钉钉的事!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妻子有出轨,医院做助孕没成功,孩子也不是他的,医院也是有责任的。
想来想去,医院都有责任,于是姚磊放弃告前妻,反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83万元。
1、法庭上,姚磊认定医院在人工受精手术中出现偏差,造成他不是孩子的父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姚磊发现,医院提供的诊疗记录中,登记表格存在明显的涂改痕迹,尤其是将他们夫妻姓名的位置颠倒,这让他有理由怀疑医院,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了重大失误,比如拿错了试管。
姚磊的言下之意,是医院拿错了人工受精的试管,错配了精子,导致孩子与他没有血缘关系。
因此,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
2、医院则认为医院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医院则认为,登记表格只是护士写错,实际上不影响整个手术的规范和操作完全合规。
无论是从精子的采集、注入,还是程晨的怀孕等各个环节都是有依据可查,可以有力的证明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没有过错。
关键是,根据医院提供的证据显示,当时只有姚磊一对夫妻做这个手术,没有其他夫妻,根本不存在搞错的可能性。因此,医院认为自己无需赔偿。
3、法院该如何让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院的整个诊疗过程并无重大过错,登记表有误,并不能代表手术不成功或者有其他问题。
更蹊跷的是,虽然姚磊起诉了医院,但其前妻程晨并不愿意参与诉讼,也不愿意参与过程中的鉴定,这也使得姚磊也无法进一步拿出证据,来证明医院确实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认为,姚磊没有有利证据证明医院在整起事件中存在着过错,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最后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到此,本案就结束,却留下一个大谜团,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到底是医院操作失误?还是说姚磊的前妻另有隐情呢?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