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4名民警凌晨,到一男子家门口传唤男子,遭到对方拒绝,岂料,民警竟强行攻入男

雪峰说法 2024-08-10 14:55:10

贵州,4名民警凌晨,到一男子家门口传唤男子,遭到对方拒绝,岂料,民警竟强行攻入男子家中,家中父子被迫自卫,打伤了3名警察,事后分别被判刑2年和1年,父子俩不服,一路告到最高法院,历时20年,结局大快人心! (来源:云南省高院)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睡梦中的陆建军惊醒。

陆建军一看表,发现已经是凌晨1点,便披了件衣服来到了门口。

隔着卷闸门,陆建军看清了黑夜中的人,是两个穿着制服的民警。

“你是陆建军吧?”民警问道。

陆建军看了两人一眼,回道:“我是陆建军,两位民警同志有什么事吗?”

“陆建军,你因为涉嫌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现在我们依法对你进行传唤,这是传唤证(证号:98第0461号),你看一下,跟我们走一趟吧!”民警严肃地说道。

陆建军有些生气,也不接传唤证,大半夜的,自己要是被带到派出所,福祸难料。

“有这么晚来传唤的吗?现在都1点了啊,再说我也没犯罪,凭什么传唤我?要去也要等到早上!”陆建军回道。

“陆建军,拒绝警方传唤是违法行为,希望你配合我们工作!”民警再次严厉地说道。

陆建军不甘示弱:“我已经说过了,天亮了,我可以去派出所配合你们调查,但现在这么晚不行!”

两个民警顿时火冒三丈,与陆建军隔着卷闸门发生争执。

见陆建军不配合传唤,民警只得向上级汇报,公安局张副局长马不停蹄赶到了现场。

岂料,陆建军也不买副局长的账,隔着卷闸门喊话道:“张副局长,我都说了,天亮了我跟你们一起走,但现在不行!”

这下副局长也火了,见陆建军极不配合,当即调了一辆消防车过来,下达了强制传唤的命令。

为此,副局长现场指挥,让民警分成两路,一路用消防车高压水枪冲击楼顶(陆建军家是3层楼房)的陆建军,一路则强攻陆建军家的卷闸门。

陆建军的父亲陆志安见状顿时勃然大怒,对陆建军喊道:“他们这是私闯民宅,我们要赶跑他们!”

见几个民警在撬卷闸门锁,陆志安当即捡起院子里的砖头向几人砸去,而陆建军则在楼顶向下投掷小砖块!

碎砖砸上民警的盾牌,发出霹雳啪啦的响声,很快,卷闸门就被“攻破”。

两人见民警闯入,顿时又急又怒,拿起棍棒进行自卫,与民警扭打起来,但最终两路民警在楼顶将父子俩抓获。

然后,民警也为此付出了代价,3民民警则因此受到轻微伤,治疗花费分别为2159.70元、1251元和762.10元。

令父子俩万万没想到的是,两人被刑事拘留,还因扰犯妨害公务罪被起诉到法院。

1、法院认为,两人暴力抗拒传唤,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警拿着传唤证前往陆建军家进行传唤,陆建军不仅拒绝传唤,还暴力抗法。

在民警再三劝说,陆建民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传唤,还用砖头和木棍对民警进行攻击,导致3位民警受伤。

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后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陆建军有期徒刑2年,陆志安有期徒刑1年。

2、父子俩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两人不服,认为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妨害公务罪,民警的行为是强闯民宅,他们只是为了自卫而已。

陆建军表示,民警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有违法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传唤的对象一般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民警的强制传唤违法。

至于打伤3个民警,陆建军表示,他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民警在没有任何搜查证件,也没有父子俩违法犯罪的证据的情况下,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两人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正当防卫行为。

不过,虽然两人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3、两人告到最高法院,再审判决父子俩无罪。

两人出狱后,依旧认为自己无罪,多次到法院维权,还告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认为,该案“定性”和“适用法律不当”,并指定云南高院异地再审。

云南高院经审理后认为,民警的传唤单有效期限是11月9日,陆建军在凌晨1点拒绝传唤,并没有超过传唤时间,警方认定他逃避传唤和无理由拒绝传唤的定性违法。

也就是说,只要在规定的11月9日24小时内陆建军前往派出所接受传唤,都是合理的,而民警在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证据情况下强行破门而入进行传唤,已经超过必要限度,也违反了法定程序,是违法行为。

最后,云南高院判决陆志安和陆建军无罪,并判决赔偿陆建军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89.7元,50000元精神抚慰金,赔偿陆志安人身自由赔偿金94494.85元,25000元精神抚慰金。

虽然两人最终平冤昭雪,但距离案发已经近20年,实在令人唏嘘。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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