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因长期搭乘男子的顺风车与其相识,不曾想,男子后来竟然要强行跟女子发生关系,被女子要求戴上安全套发生关系时,男子竟然不举。无奈作罢后,女子选择报警。到案后,男子竟然说女子要求自己戴安全套,自己以为女子是同意跟自己发生关系的。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事发前半年时,女子郑某想改变下上班的方式,想坐顺风车上班,这样会比较方便。
经过跟邻居王某聊天,郑某得知男子庄某就在开顺风车。
就这样,郑某跟邻居王某、张某等人一起坐庄某的顺风车上下班。
由于郑某跟庄某在一个区域上班,郑某成为众人里面最后一个跟庄某下车的人。
在这个来来回回的搭乘过程中,庄某对郑某产生了兴趣,想跟郑某亲密接触。
事发当天上午8点前后,车里只剩下庄某和郑某了。
此时,庄某在前面开车,郑某在车子后排坐着。
来到目的地并停稳车子后,庄某下车后突然打开了左后车门。
打开之后,庄某直接坐了进去,跟郑某说自己喜欢她。
由于庄某已经上手,郑某非常害怕,想从右侧下车。但右侧距离墙太近,郑某又觉得无法下去。
这犹豫的瞬间,庄某开始进一步行动。郑某不愿意,一边用左手推庄某腹部,一边用右手推庄某肩膀。
反抗的期间,郑某一边质问庄某为何要做这种违法的事情,一边还劝庄某不要冲动,要考虑此事对双方家庭的影响。
但庄某早就听不进去了,仍然对郑某持续动作。估计是见自己难以阻止庄某,郑某就劝庄某不要硬来,自己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给庄某解决。
但庄某还是拒绝,无奈之下,郑某提出自己在危险期,担心怀孕,让庄某去买个安全套来。
万万没想到,庄某早有准备,直接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安全套。
郑某正无计可施时,庄某不争气起来,因个人身体原因,庄某无法成功跟郑某发生关系。
见是这个局面,郑某又看到希望,赶紧请求庄某让自己离开。
可庄某不想这样放弃,仍然尝试了一次,但这次还是以失败告终。
无奈之下,庄某选择作罢。放弃之时,庄某还不忘警告郑某,不要报警!
但郑某还是被这一幕幕吓怕了,庄某离开后,她立即向家人说出了自己的遭遇。
家人劝郑某不要激动,要立刻报警。
得到家人的支持后,郑某选择报警。确定庄某的犯罪嫌疑后,警方来到庄某所在的公司抓捕庄某。 但庄某此时不在公司,而是外勤去了。
经过公司领导的劝说,庄某后来自行到警方处接受调查。
但是,来到警方这里时,庄某称自己没有违背郑某的意志,他以为郑某后面让自己戴安全套,是同意跟自己发生关系的意思。
经过侦查,警方认为庄某构成强奸罪,遂将其移交给了检方。
经过审查起诉,检方认为庄某构成强奸罪,遂对其提起公诉。
对于本案,法律上怎么评价呢?
我们知道,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所保护的法益为女性的性自主权,这种权利的完整保护不仅要求欲跟女性发生关系的行为人取得女性的明确同意,还必须保证在取得同意时女性处于自由处分的环境中。
具体到本案中,按照在案全部证据,郑某对于庄某要求发生关系的行为一直是拒绝的态度,即使后面有要求庄某戴安全套的事实,但这个事实也是郑某出于保护自己安全的无奈之举,不能单单据此就认定郑某同意跟庄某发生关系。
郑某是不是被强迫需要结合全部案情来看,从郑某处于狭小空间来看,她的反抗能力就很弱小。在这种情况下,郑某始终表露出不跟庄某发生关系的态度。
在庄某因个人原因无法跟郑某发生关系后,郑某选择的也是告诉家人、告诉办案机关,这足以说明郑某不愿跟庄某发生关系,足以说明庄某违背郑某意志的事实。
最终,法院认定庄某是以胁迫手段强行与郑某发生关系,庄某构成强奸罪。
上海高院发布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强奸妇女一人,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未满十四周岁幼女一人的,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考虑到庄某构成犯罪未遂并当庭认罪等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冬眠蛇
告这女的让人惊吓过度赔偿医疗费
用户10xxx04 回复 08-12 23:53
车肯定不是白坐的,顺风车也是给钱的,怎么就必须服从人家?
帅的有格调€
这男的会被笑话一辈子的
不曾许诺
该
林哥
这男的阳萎丢死人了,还要坐牢,一辈子抬不起头
用户16xxx64
难兄难弟![大哭]
用户10xxx87
现在居然还有强奸犯
山炮有点呆
没那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长军
这男的出狱之后!女的就麻烦了
用户10xxx08
难怪有哪么多被强奸的女人被杀的
知足者常乐
兄弟你真的是不值得,玩又没有玩到,爽又没得爽,倒还把自己白搭进去了。
命运的主宰
呵呵,这种女贪小便宜,退早给别人干的
上海人
该兄弟一辈子只能当弟弟,抬不起头来
用户13xxx81
女的见男不举才告的
帝都
2年之后你还可以继续
野鸽
兄弟,不争气啊!
用户10xxx10
判轻了
用户10xxx55
该女不厚道,没有白吃的午餐
用户10xxx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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