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女司机在雨夜中上了高速,然后在高速上逆向行车,把路过的司机们都吓得不轻,纷纷报了警。在交警将女司机拦下,并询问其为何逆行时,女司机竟然说不知道是逆行,还说刚拿到证。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 据了解,此事发生在10月14日晚上11点,高速交警接到举报,称有人在高速上逆行。 由于当夜下着大雨,视线模糊且路面湿滑,这样的逆行行为无异于在死亡的边缘徘徊,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高速交警立即驱车向事发地进发,希望能尽快找到逆行车辆,防止悲剧的发生。 在紧张的搜寻过程中,交警们突然接到指示,称逆行车辆已被执行任务结束的一辆公安警车拦截,高速交警听后立即向拦截点赶了过去。 当交警们抵达现场后,迅速确认了被拦截的车辆正是那辆逆行的违法车辆。 在与派出所民警交接后,交警们开始询问女女司机邹某为何要逆行。 原来邹某是个新手,刚拿驾照没多久,平时没上过高速,结果她在开车行驶到绕城高速与哈牡高速的互通路段时,由于路线不熟,加上驾驶经验不足,竟然逆向驶入了哈牡高速公路。 邹某表示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逆行,只觉得其他人都在逆行,直到被公安的车给拦了下来后,才知道自己刚才逆行了,所以感到十分后怕 面对邹某的陈述,交警们既感到后怕又感到庆幸,他们严肃地向邹某讲解了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严重危险性和违法性,对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同时,交警对邹某的驾驶证一次性记满了12分,并且罚款200元,还注销了邹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使得邹某在接下来一段时间,无法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有网友表示:这处罚还算是轻的了,但为什么不以危险驾驶罪对其处罚?这是马路杀手啊! 还有网友表示:她这是怎么通过收费站的?十分好奇! 那从法律上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邹某的行为构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光一个危险驾驶的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要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才会予以刑事处罚。 因此,邹某的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 其实邹某应该庆幸自己,在大晚上还下着雨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捡回了一条命。 2、邹某就算逆行也可以走应急车道逆行,为啥要走行车道? 首先,非故障车辆或特种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是违法的。 因此,如果邹某走了应急车道,同样是违法的行为。 其次,邹某作为新手司机,其在紧张的情况下失去判断能力十分正常。 从正常人的判断,如果逆行走应急车道,和逆行走行车道,大部分人肯定会选择逆行应急车道,这至少能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降低不少。 但对于一个处于紧张状态的新手,那就别用上帝视角去看了,因为完全是理解不了的。 3、邹某以后还能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吗? 一般来说,如果因酒驾或醉酒驾,在驾驶证被吊销后,5年内是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 如果酒驾或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构成犯罪而被吊销驾驶证的,那终身不能取得驾驶证。 如果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被吊销驾驶证的,那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因此,邹某在2年内是无法开车了。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 关注@法律公开课 #刚下证女司机高速逆行被吊销驾照#
黑龙江,一女司机在雨夜中上了高速,然后在高速上逆向行车,把路过的司机们都吓得不轻
雷雷说趣
2024-10-21 00: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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