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窦娥还冤!北京,75岁老太去公园晨练,看到座椅上无人,老太一时兴起,立即拉着公园座椅伸展身体,没想到,她刚一拉,座椅瞬间倒下,老太随之摔倒在地,身受重伤,后经医院诊断,老太腰椎体骨折,构成十级伤残。需要住院治疗,老太家属气愤不已,把公园设施养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8万元,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案例来源: 济南时报-新黄河 ) 张老太今年 75 岁,身体较为硬朗,她有晨练的好习惯。 张老太每天起床后,先去小区对面的公园散散步或者借助公园的那些运动设施活动活动身体才回来吃早餐。 张老太晨练的习惯十年如一日,每天无论风雨都不间断。 那天,张老太起床后,穿上宽松的运动服就出门了。 不过,当她来到公园的时候,才发现,她来晚了些,公园里已经有不少人在锻炼了,尤其是那些运动设施旁,更是聚集了不少老爷爷老奶奶。 张老太正疑惑着,想要到哪里去进行运动的时候,她路过一个座椅旁,座椅上空无一人,周围也安安静静的。 张老太眼前一亮,干脆在这里运动吧,于是,她走到座椅后面,双手扶住座椅的靠背。 正当她想要舒展身体的时候,谁知,座椅突然翻倒发出“啪”的一声响声。 张老太也随之倒地,只听到“咔嚓”一声,接着一阵剧痛从老太腰椎传来,张老太疼得泪水都流出来了。 张老太强忍着疼痛,大声呼喊:“救命啊,谁来救救我。” 这时,在运动器材设施旁运动的老爷爷老奶奶们,纷纷跑过来,有的来扶张老太,有的过来拨打急救电话,有的帮忙联系家属。 张老太虽然很疼,但是,看到大家纷纷帮忙给自己温暖,她终于有了些心理慰藉。 不久,张老太的儿子赶来,救护车也来了,大家一起合力把张老太抬上救护车。 之后,经过医生检查发现,张老太腰椎骨骨折,得住院治疗。 张老太的儿子赵强看到母亲遭这个罪,很是心疼,他不明白,母亲身体一向硬朗,怎么会摔成这样。 为了了解事情的起因,赵强特地跑到公园,去到那个座椅旁边查看。 赵强这一查还真的查出了问题,原来那张座椅嵌入地面的部分已经生锈老化了。 赵强认为,这是公园设施养护公司的责任,如果设施生锈后,公司能及时处理并做好维护,或者,在旁边做个提醒,他母亲也不会因此摔跤。 气不过的赵强立刻找到该公司,希望他们能做出合理的赔偿。 可设施养护公司却认为,公园的座椅是给人坐的,可老太却用来运动伸展身体,这跟他们没有关系,不应该找他们赔偿。 双方为此闹得很不愉快,最终,还是没能达成一致。 赵强左思右想,觉得此事绝不能轻易放过,忍无可忍的他直接把运动设施养护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 18 万余元。 那么,用法律知识,该如何认定这个事呢?有以下几点: 1、公园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责任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根据《民法典》第 1198 条至第 1201 条的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该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公园座椅存在老化失修的情况,而公园设施养护公司没能及时维修养护,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老太摔伤,公园设施养护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老太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根据《民法典》第 1173 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老太明知座椅不适合锻炼而强行使用,导致摔伤,她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法院最终如何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争议焦点是公园管理方是否存在侵权及担责。 本案中的公园是免费开放的,应为游客提供安全的环境。 公园座椅的确存在老化失修,而养护公司没能及时维修,存在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公园长椅是提供游客休息,并非健身器材,用力拉拽存在危险。 张老太作为有行为能力的人,应该预见到不合理使用公园座椅,借力锻炼可能存在的危险,但她却没有加以防范,这也是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之一。 最终,法院综合双方过错,酌定公园设施养护公司和张老太分别承担 60%和 40%的责任,公司赔偿张老太 10 万余元。 有人说,设施养护公司真是太委屈了,无缘无故损失了 10 万元,张老太一家这是新型敲诈法。 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看法呢?
比窦娥还冤!北京,75岁老太去公园晨练,看到座椅上无人,老太一时兴起,立即拉着公
博仑有意思
2024-10-25 23: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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