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三名学生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一名12岁男童在学校打乒乓球时,遭到另外两名同年级男生的暴打,因身受重伤,最终沦为一个半植物人。男童父亲将两名男生家长一并告上法庭,获得164万的赔偿。然而,其中一家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另一家则失去了联系。一男生母亲表示:“我们的家庭经济状况很差,就是普通人家,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 在病房里,医生告诉男童的父亲:“您家孩子必须尽快手术,如果再拖一年,就会完全变成植物人。”说完这话,医生便离开了病房,留下男童父亲在那里不知所措。 男童重伤已经过去了三年,欺负他的两个孩子家长拒绝赔偿,让男童父亲再次陷入绝境。 说起孩子的遭遇,父亲满是愤怒,思绪回到了 2021 年。 那天,父亲接到学校电话,说孩子被同学打成重伤,让他赶紧到医院。 李先生匆忙赶到,看到孩子躺在病床上,浑身是伤。 自己孩子一向听话,怎么会无缘无故和同学打架,还伤得这么重? 李先生怎么都不相信孩子会主动挑起事端,赶忙去打听事情的经过。 原来,孩子打乒乓球的时候,另外两名同年级男生也想玩,三人意见不合,两名男生就对李先生的孩子大打出手。 他们出手特别狠,等到老师赶到时,孩子已经重伤倒地。虽然老师很快把孩子送去医院,但伤势已经非常严重。 经过全力抢救,孩子的命保住了,但是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一级,伤残四级,情况非常糟糕。 出院以后,孩子经常癫痫发作,夜里常常被惊醒,大声喊叫,甚至因为这件事变得不爱说话。 更糟糕的是,孩子重伤后智力只相当于 5 岁儿童,现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也不会说话了。 医生说,要想让孩子恢复自理能力,就得做手术,手术费要 100 多万。 听到这个消息,李先生特别痛苦,他只是个普通老百姓,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能让全家吃饱穿暖就很不容易了。 一下子让他拿出 100 多万给孩子治病,他实在没办法做到,可是又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孩子遭罪,他不想让孩子因为这件事痛苦一辈子。 他决定起诉那两名孩子的家长,毕竟事情是因他们而起,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李先生提起了民事诉讼,并且胜诉了,法院判决,这两个家庭要赔偿 164 万元。 有了这笔赔偿款,李先生就能给孩子治病,就算孩子不能完全恢复,只要能自己照顾自己,对他来说也是很大的安慰。 但是,这个愿望没有实现,法院判决以后,这笔钱一直没有到李先生手里。 原来,在执行的时候,发现一方家长名下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另一方家长根本联系不上。 其中,一个孩子的母亲说:“我们就是普通打工的,根本没能力赔这么多钱,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 听到这话,李先生特别生气,难道说没钱就能不赔偿?难道说没钱,他们的孩子就能随便打人? 谁家的孩子不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既然自己家孩子伤害了别人的孩子,做父母的就一定要承担这个责任。 李先生没有因为那位母亲的话而让步,想到医生的提醒,如果孩子再拖一年做手术,这辈子就真的完了,真会变成植物人,他决定申请强制执法。 那么,李先生应该怎样从法律方面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呢? 1、李先生的孩子伤得很重,有个孩子说,那两名男生经常向李先生的孩子要钱,所以这次李先生孩子被打,不是偶然,而是故意的,他们应该赔偿。 《民法典》第 1179 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两名孩子对李先生孩子造成人身损害,不管花多少钱,孩子和他们家长都应该赔偿,该赔多少就得赔多少。 2、12 岁的孩子把人打成重伤,实际上这种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是因没满 14 周岁,所以不能进行刑事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 14 周岁,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就算这两名孩子不用承担刑事处罚,但是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孩子本人和他们的监护人都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法院已经判决,要求这两名学生的家长赔偿 164 万,但是他们没有履行赔偿义务,这时候李先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刑法》第 313 条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这两名家长还是拒绝赔偿,那么他们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孩子犯错,家长有责,孩子闯出这么大的祸,都是因为家长教育不到位,作为家长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这个 12 岁孩子所遭受的不幸! 那么,大家有什么想法?
陕西安康,三名学生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一名12岁男童在学校打乒乓球时,遭到另外两名
博仑有意思
2024-10-27 0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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