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正常生理需求!湖南长沙,女子公司调监控说她一天上9趟厕所,以“能力不行”为由把她辞退了,女子找到媒体,曝光自己因拒绝给公司P公章,被公司调岗降薪,工资从6600降到3000元的事,公司的解释匪夷所思! 张女士是一名美工,入职某公司后,一直负责给店铺做图,因为能力出众,公司的主图都是她做的。 张女士上班时,公司突然给她发了一份文件,还有4个其他公司的公章,要求她将公章P到文件上指定的位置后,打印出来交到市监局。 她一听,觉得不太对劲,如果上交的话,直接盖上不就好了,还得自己这样P图,这四个公司同意不? 张女士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公司却不耐烦表示,给你分配的工作该做就做,不要问那么多。 这下,张女士更不想做这个工作了,她害怕出了问题,她果断拒绝了,说这个工作做不了。 没几天,张女士就收到了人事的消息,说她一天上了9次厕所,用了1个半小时,还问她去厕所做什么了,拖了其他同事的进度。 这话让张女士难以接受,她觉得自己自从入职,都是工作能力最强的,有什么难做的图都是交给她做,最后都能顺利完成任务,公司就是在找借口。 张女士还收到了通知,把她从美工调到了主力店岗位,工资也减半了。 张女士这下明白,就是拒绝了P公章的事给闹得,公司想把她开出来,这是在逼她主动离职! 之后她也收到了离职的通知,公司终于摊牌了,张女士气愤不已,直接把公司让她P公章的事曝光到媒体。 公司却表示,根本不是她说的这回事,P公章也没准备做什么,就是为了测试一下她的能力! 这番解释让张女士无法认同,自己的工作能力还需要测试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方想要变更合同内容,都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变动。 案例中,张女士拒绝执行她认为违法的任务后,公司没有经过合理沟通就直接将其调岗降薪,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还侵犯到了张女士的劳动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企业要调整员工的职位或薪酬,应该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需求等客观因素,并且需要提前通知员工,给予其表达意见的机会。 公司的行为更像是对张女士拒绝不合理要求的一种报复,而非出于提升工作效率的目的。 公司将摄像头用于监督员工的如厕次数,并以此为依据质疑其工作效率,已经超出了合理的管理界限。这样的做法不仅可能影响员工的心理健康,还可能导致其他负面后果,比如降低员工士气。 本案例中,张女士被频繁监控上厕所的行为,明显是对她个人隐私权的不尊重,同时也暗示了一种不公平的工作环境,这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背道而驰。 公司声称张女士因能力不足而被辞退,但张女士一直是团队中的核心成员,负责处理复杂的设计任务,公司的辞退行为严重违法。 张女士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对开除自己的行为给予相应的补偿! (来源:政法频道2025年1月3日关于《女子称拒绝P公章被公司辞退,公司负责人:P公章是为了测试能力》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超出正常生理需求!湖南长沙,女子公司调监控说她一天上9趟厕所,以“能力不行”为由
豌豆大说法
2025-01-04 1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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