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的郑某向本媒体反映,他因自建房采购瓷砖结识的生意人肖某立,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借款共计 23 万元,承诺一个月内还清并支付一定利息,然而到期后对方却失联,欠款分文未还,郑某质疑此事涉嫌诈骗。
据郑某介绍,他与肖某立因购买瓷砖相识,肖某立从事瓷砖销售生意。2025 年 7 月至 8 月期间,肖某立以“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分五次向郑某借款,每次借款均出具了借条。具体借款情况为:7 月 20 日借款 4 万元、7 月 23 日借款 5 万元、7 月 26 日借款 3 万元、8 月 13 日借款 8 万元、8 月 22 日借款 3 万元,累计借款金额达 23 万元。肖某立明确承诺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并同意支付相对应的利息。





(图片由郑先生提供)
其中一次借款,为取得郑某的信任,肖某立还曾将本人身份证原件交予郑某作为抵押。然而等借到款后,肖某立就以“手机丢失需要补办电话卡”为由,从郑某处取回了抵押的身份证原件,并表示“押身份证作用不大,凭户口簿即可补办”。第二天,郑某再次联系肖某立时,肖某立仅称“自己出事了”,却未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况,隐瞒了相关真相。
借款到期后,郑某多次联系肖某立催讨欠款,期间肖某立于 11 月 25 日向郑某支付了 2000 元利息以作安抚,但后续失去了联系,联系方式始终无法接通,WeChat虽然没有被拉黑,却始终未得到其回复。截至目前,23 万元借款本金及剩余约定利息仍未偿还。

(图片由郑先生提供)
事后,郑某从其他认识肖某立的人员处了解到,肖某立在向其借款前,已经拖欠多人款项。而且,肖某立向他人借款时,均承诺“一个月内还清”,但到期后都没有兑付本金,后续再借款时还会编造新的借口。
郑某回忆,肖某立在借款过程中曾多次上门,以“业主要求尽快完工”“厂家需收取场地堆放费”等理由博取同情,并承诺“最慢九月份完工,结算后即可还款”。然而,截至 2025 年 8 月底,肖某立不仅没有兑现还款承诺,还逐渐失去联系。
郑某还透露,这 23 万元借款中,部分来源于自己向朋友的周转资金,另有数万元是通过其保单借款所得,肖某立对此是知情的。基于以上种种情况,郑某认为,肖某立在借款前可能已经负债累累,却通过编造各种理由、利用他人的善良和同情心等手段进行多次借款,事后又失联躲避还款责任,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

(图片由郑先生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