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份国债始末 1895 年甲午战败后,清政府被迫签订《马关条约》,需向日本支付 2 亿两白银赔款及 3 千万两 “赎辽费”。 此时清廷财政早已入不敷出,只能依赖外债。但 1897 年第三次对外借款时,英国与沙俄为独占贷款权争执不休,清政府不敢得罪任何一方,只得暂停外债,转而寻求内部筹款。 1898 年戊戌变法期间,光绪帝采纳官员黄思永的建议,仿照西方公债制度,推出中国首份国债 “昭信股票”。其章程规定:总额 1 亿两,面额百两至千两不等,以田赋盐税担保,年息 5%,20 年还清。 光绪严禁官员强行摊派,要求民众自愿认购,并强调款项专用于对日赔款。 然而实际操作中,地方官吏将 “自愿认购” 变成强制摊派。山东安丘县按田亩、户口强征,拒缴者遭锁拿拷打; 四川总督纵容下属按粮摊派。各省官员借机勒索 “解费”“川资”,甚至贪污股款。山东巡抚张汝梅在灾年强征股票,导致民不聊生;户部刚颁布章程,便有官员将募得资金中饱私囊。原本承诺的 “银款交官即发票据” 形同虚设,百姓交钱后往往血本无归。 失败终止 推行半年后,全国仅募得 1000 多万两,不足目标十分之一。民间怨声载道,御史接连弹劾地方苛政。 光绪帝于 1898 年 9 月下诏停止发行,但部分省份仍继续摊派。清廷承诺的 20 年本息偿还,随着 1912 年清朝灭亡再无兑现记录。 这场以 “昭信” 为名的国债实验,最终沦为官吏敛财工具,暴露了晚清财政体系与吏治的全面溃败。
中国第一份国债始末 1895年甲午战败后,清政府被迫签订《马关条约》,需向日
岑岑说历史
2025-04-21 16: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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