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QJ案,真的不过是浮出水面的一朵浪花罢了!
在广东,据说流行着一种令人防不胜防的“杀猪盘”,着实让人捏把汗。 这“杀猪盘”有两类形式。
一类是陌生男女合租,女方主动出击,和男方发展成情侣关系,接着就不断索要财物,直到男方被榨干,无力承受,女方再大闹一场,逼得男方主动提分手。
另一类同样是合租相识,女方发现男方家境殷实后,就如法炮制,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索要高价彩礼。一旦男方不答应,女方就以被QJ相威胁,让男方不得不花钱消灾。 这样的情况,让不少男性在谈恋爱时都得小心翼翼了。
面对女方的“不要”,都得再三思量,这到底是真不要还是另有含义。
但这也反映出,在当下的恋爱关系中,信任在某些情况下变得脆弱不堪。
大家在追求爱情的同时,也得有防范意识!
微末蚁族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希望本次能对强奸罪进行规范,重塑婚姻法,生育权重新分配,婚诈按诈骗罪处理。
用户10xxx37
处女强奸案,哈哈哈
安静的咸鸭蛋
这算不算提高就业率了?[滑稽笑]
看看新闻读读报 回复 04-23 04:51
肯定大大提高就业率,相对还能提高房地产业,假设所有女性都这样告男方的话,需要多少裁缝房,还有裁缝生产出来的产品与原材料是不是也需要房堆积,还有大通铺也需要房子吧,另外你学成归来除非不接触女的了,要接触的话因为撤销权在女方,是不是还很大可能需要回去增加一个技能或巩固下前面学的内容呢,这房地产难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然后福布斯百名首富也将是清一色女的了[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撞死四只鸡
大同这案子出来 我奉劝诸位还是别结婚了,就在刚刚我跟我老婆说来一次 她说累 我说我轻轻的,她立马说别烦我 等下我就报警 听到这句话我立马出了一身冷汗,我就说以后再也不碰你了 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夫妻之间的爱情 亲情完全没有了信任可言,没大同案她根本不会说出这句话
或许吧
防不胜防!唯一可以防住的方法就是割了。
╮(╯▽╰)╭ 回复 04-23 01:32
[抠鼻][抠鼻][抠鼻]割了有用???来福还跟戚秦氏通奸呢[抠鼻][抠鼻][抠鼻]现实没白面包青天你有可能翻案么。
一眸茶香
都是专业培训过的剧本杀
光只是错觉
既然证据确凿,为何700多天才二审??为何私下和被告商量认罪就缓刑???
用户10xxx37
处女强奸案,杀人犯人还活着,偷东西东西还在,心里想都是犯罪
善恶
当女性性别优势成为诈骗工具那是很可怕的事!
振翅无澜
还是挖墙脚吧,风险低,受法律保护,还比较卫生!
想说点啥
建议立法:1.订婚已付彩礼钱,后面(婚宴或者领证环节)单方擅自加价行为(含要钱要首饰要房产等),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合同法,退一赔双倍彩礼钱。2.尤其是威胁 不加钱不结婚,不去洞房的要挟行为,建议退一赔三。3.结婚后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一方各种不配合,出走,婚闹,要离婚的,按第2条处理。4.提倡彩礼钱应以当地平均年收入的2倍以内为限。 **其实,有了前三条,第4条可以不需要了。更绝的是,没有单方面约束女方,对双方都适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