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男子在等红绿灯的过程中,主动避让救护车,不料后车司机一直按喇叭催促,好不容易绿灯亮起,男子赶紧开车走了,可刚过了路口,后车司机就超车追上来了,竟然多次别停男子的车,每次都差点出问题,男子看着车里的小孩,吓出一身冷汗,他赶紧报了警。 4月13日,李浩明带着家中的小孩出行,小孩学习压力太大了,他就想带着孩子到处兜兜风,顺便处理一下自己手头上的事情。 一路上,有了孩子在叽叽喳喳地说话,李浩明过得轻松又愉悦。 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他想起来就冷汗直流。 当时他在等一个红绿灯,他并不着急,绿灯未亮,他就和孩子说说话。 就在绿灯准备亮时,他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要礼让救护车,这个道理他懂,反正他也不着急,等下一个红绿灯也没关系,所以他就主动避让了救护车。 结果救护车刚过,李浩明就听了后车,一直猛按喇叭的声音。 李浩明看了看后视镜,自然明白后车为何一直按喇叭,那是因为还有几秒钟,红灯就要亮了,他没有开车过去。 其实不是他不愿意过去,只是他觉得在车上有小孩,赶这几秒钟非常危险,所以他宁愿听着后车的喇叭声也不愿意开车过去。 出门在外,他向来都是以安全为第一,特别是有孩子在车上,他容不得自己有半点闪失。 他也很明白后车司机为何会如此烦躁,无非就是还有这么几秒钟没让他过去。 可这人也太着急了,其实这几秒钟可能真的闯不过去的,只不过是这个司机太着急了,根本没有考虑当时的情况。 让李浩明没想到的是,因为他耽误了后车司机那几秒钟,后车司机后面差点让他出事了。 只见他过了路口,后车司机就一脚油门超了他的车。李浩明也没有将此事当回事,他知道有些人开车在路上,脾气就会特别的暴躁,也会特别的着急,他只当对方有非常着急的事情,被刚才的时间耽误了那么一分钟。 然而后车超车之后,正当李浩明想加速,这辆车竟然在他前面别停了他的车,吓得李浩明一个急刹车,孩子更是往前倾,差点摔倒了。 而超车的这个人就是谭某,他说他当时眼看着有几秒就可以过去了,前车却不过去,所以他真的上头了,他要别停李浩明的车。 李浩明当时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当谭某是不小心的。他一个变道,就继续开车往前。 然而谭某对刚才的事情耿耿于怀,他哪里会那么轻易放过李浩明,只见他又继续别停李浩明的车。 李浩明这才意识到,谭某这是在报复他,这可让他心里发慌了,他知道在道路上遇到这种人是非常可怕的。 这种人就是有路怒症的,容不得别人对他有半点的不利,一旦别人对他有不利的行为,他们就会做出一些危险的行为。 李浩明想到这些,又看看车上的孩子,他心里忐忑不安,只能更加小心翼翼地开车。 可不管他怎么小心开车,谭某就是要别停李浩明的车,并且是别停了很多次。 李浩明终于忍不住了,这才报了警。 那么该如何认定这件事情呢? 1、 李浩明主动避让救护车,他的行为是对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这些车辆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所有行驶在路上的普通车辆,遇到紧急救助的车辆,都要主动避让,这是每一位司机应该知道的常识。 2、 谭某多次别停李浩明的车,这是违法行为。 多次别停别人的车,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但是对自己不负责,对他人也不负责,谭某也为此被行政拘留7日。 3、 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司机,他们多次别停他人车辆的行为,其实还会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114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车辆行驶在路上,需要非常小心,任何危险的行为都有可能让他人受到伤害。 那么你对谭某的行为有何看法呢?李浩明为化名。(来源:杭州网-2025年4月22日)
陕西西安,男子在等红绿灯的过程中,主动避让救护车,不料后车司机一直按喇叭催促,好
代码诗人
2025-04-22 14: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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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飘万里
核销驾照,5年内不得报考。
用户10xxx79
还有几秒钟,红灯就亮了
abccc2013
绿灯不走不违法,但是这种行为就该没事?就该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