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买鱼时表示不需要宰,商贩竟直接扔出秤砣砸伤对方,还称“买鱼不宰就是闹事”。 据时速新闻4月24日报道,男子像往常一样来到菜市场,准备买条新鲜的鱼回家。他走到一家鱼摊前,仔细挑选了一条活蹦乱跳的鱼,随后向商贩提出要求:“老板,这条鱼我拿回去自己宰,您直接给我称一下就行。” 男子之所以坚持自己宰,是因为他总觉得自己处理更干净卫生,之前每次买鱼也都是这么做的。 然而,商贩听到这个要求后,眼神中充满了疑惑和不解。他心里暗自嘀咕:“这人怎么回事?谁买鱼不叫我宰啊,是不是有什么问题?难不成想偷偷耍什么花招?” 商贩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愈发严肃和警惕。 还没等男子反应过来,商贩突然怒气冲冲地将秤砣朝男子扔了过去,嘴里还叫嚷着:“我卖鱼这么多年,都是要宰的,你凭什么不宰?不宰就是来闹事的,我不打你打谁!” 秤砣重重地砸在男子的脚踝上,男子瞬间痛得脸色煞白,身体失去平衡,一瘸一拐地往后退了几步。 他强忍着剧痛,满脸震惊地质问商贩:“你干嘛呢?我买个鱼不宰怎么就成闹事了?” 周围的群众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纷纷围拢过来,好奇地张望着,小声议论着。 有人说:“这老板也太冲动了,不就是不宰鱼嘛,至于动手吗?” 也有人说:“说不定这顾客真的有什么问题,不然老板怎么会这么生气?” 各种猜测和议论声在人群中此起彼伏。 男子又气又委屈,大声说道:“买鱼就一定要宰吗?我就是不喜欢宰的,你凭什么打人呀?你这是违法的!” 商贩却毫不在意,双手一叉腰,理直气壮地反驳道:“我违什么法?我的鱼就是要宰,你在我这里闹事,打你怎么了?” 男子见商贩不仅不认错,还态度蛮横,心中的怒火再也压抑不住。 他掏出手机,毫不犹豫地报了警,坚决地表示:“我好心好意来买鱼,却遭到你这样的攻击,今天必须给我个说法!” 很快,市场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和民警陆续赶到现场。他们先是安抚了情绪激动的男子,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随后又对商贩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他这种动手打人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 商贩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低着头,满脸懊悔,支支吾吾地向男子道歉:“实在不好意思,是我太冲动了,我不该动手。” 最终,市场监督局和民警表示会对这起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处理,一定会给男子一个满意的答复。 一、商贩扔秤砣砸伤买鱼男子,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在本事件中,若男子的伤情较轻,未达到轻伤标准,商贩会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的治安处罚。 二、男子可以向商贩索要哪些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所以,男子可以向商贩索要因治疗脚踝伤势产生的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等;如果因伤需要专人护理,还能索要护理费;就医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用,如打车费、公交费等也能要求赔偿; 此外,养伤期间的营养费,以及因受伤无法工作导致的误工费,都可以一并主张,以弥补自己遭受的损失。 三、市场管理方在此事件中有责任吗? 如果市场管理方平时对商贩的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市场内可能存在的不合理强制消费等行为,没有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有序的购物环境,那么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市场管理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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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谁
明显是缺斤少两心虚了,斩开了除去内脏和血水,肯定会轻一点,至于轻多少说不清的,没办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