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庭长在普法节目里谈了一个典型案例,老人刘某(女)与王某(男)前后相向而行,刘某边走边接电话,并突然转身往回走与王某相撞,刘某受伤索赔,最终法院判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赔了刘某7万元。这个典型案例引发巨大争议,让人联想到南京王浩法官…… 这么明显的两个案子,这位庭长能搞混淆了?人物变了,案情都变了,何况还作为法院的典型案例出来讲,能表述错误? 这到底谁是傻子呢?
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青岛行人撞人案真相公布了青岛法院韩庭长以后日子不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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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庭长在普法节目里谈了一个典型案例,老人刘某(女)与王某(男)前后相向而行,刘某边走边接电话,并突然转身往回走与王某相撞,刘某受伤索赔,最终法院判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赔了刘某7万元。这个典型案例引发巨大争议,让人联想到南京王浩法官…… 这么明显的两个案子,这位庭长能搞混淆了?人物变了,案情都变了,何况还作为法院的典型案例出来讲,能表述错误? 这到底谁是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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