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庭长在普法节目里谈了一个典型案例,老人刘某(女)与王某

陈永琛说 2025-05-11 14:28:40

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庭长在普法节目里谈了一个典型案例,老人刘某(女)与王某(男)前后相向而行,刘某边走边接电话,并突然转身往回走与王某相撞,刘某受伤索赔,最终法院判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赔了刘某7万元。这个典型案例引发巨大争议,让人联想到南京王浩法官…… 这么明显的两个案子,这位庭长能搞混淆了?人物变了,案情都变了,何况还作为法院的典型案例出来讲,能表述错误? 这到底谁是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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