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观点(四) 农民网友认为:生产队就是农民家庭的联合体,说到底就是自己给自己干活,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不是法规定义上的谁雇佣了谁的关系。不同意。凭什么不是雇佣关系,工人农民都是社会建设大军中的一员,共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工人生产工业产品,农民生产粮食蔬菜,工人作业场所是工厂,农民作业场所是农田,工人是工厂雇佣,农民是生产队雇佣,都是自负盈亏,你工厂生产出来的东西卖不出去赚不到钱理当没有工资没有退休金,凭啥就能给你视同缴费发养老金呢?而农民就不能,农民生产的粮食没有说卖不出去的。 我的观点: 第一,关于农民与生产队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的法律定义需满足“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典型特征。生产队时期,农民以集体成员身份参与劳动,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劳动成果由集体统一分配(如工分制),这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生产组织形式,而非市场化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厂工人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等法律调整,存在明确的雇佣契约和薪酬体系,二者在法律关系和经济属性上有本质区别。 第二,关于工厂生产出来的东西卖不出去赚不到钱理当没有工资没有退休金,凭啥就能给你视同缴费发养老金呢? 首先,工资是工人劳动的直接回报,按时足额发放是底线,不管工厂经营好坏,拖欠工资都是违法的,这直接关系到工人的基本生活。就像现在劳动法明确规定,拖欠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是对劳动者付出的基本尊重。 其次,退休待遇是工人在职时通过社保缴纳积累的权益,属于法定保障范畴。比如养老金的发放,本质上是对劳动者职业生涯的回馈,不会因为工厂后续的经营状况而随意剥夺,这也是社会福利体系对劳动者的兜底保护。 这两点就像劳动者权益的“双保险”,一个保障当下劳动所得,一个保障晚年生活,都是法律明确划定的“红线”,不容侵犯。 至于,工人为什么人视同缴费年限?简单的说,其实就是当时政府对职工有过“你好好干活,政府养你老”这种承诺,视同缴费年限就是政府过去承诺的现在兑现。
农民观点(四) 农民网友认为:生产队就是农民家庭的联合体,说到底就是自己给自己干
幽默的童心社会
2025-07-05 05:12:28
0
阅读:23
M 2815
这种喃喃自语说什么估计它自己都不清楚
军哥
都是劳动者,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