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种预感,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要成为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 成都27岁女孩王某雅家门口遇害的事,这姑娘从头到尾都没做错。听见门外有不对劲的动静,她没冒失开门,先给妈妈打了电话,又联系了小区保安,一直等到保安到场,才放心打开家门。 可谁能想到,就是这个完全按“安全流程”来的举动,最终让她丢了性命。 让人意难平的不是她不够谨慎,而是事件里的几个细节太戳人。保安过来驱离男子梁某时,对方一句“我敲门犯法吗?”问得让人堵心——大晚上在别人家门口反复敲门,让屋里的人坐立难安,就算没直接违法,这种行为本身的恶意和骚扰性质,不该被轻易带过。 现在网上讨论最多的,还是“精神病人犯罪是否该担责”的老问题。成都这案子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它戳中了大家的共同焦虑:家本是最该安心的地方,可现在连“等保安来再开门”这种常识性操作,都可能暗藏危险,这种不安感,很多人都能共情。 总有人说要体谅精神病人,说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可体谅的同时,更该想想受害者和她的家人——27岁的姑娘,人生才刚开始,她的父母要怎么接受这个结果? 我们讲人人平等,从来不是让犯错者免责,而是让守规矩的人能踏实生活。不能一句“有病”,就把受害者的痛苦、家人的崩溃都轻轻带过,普通人的生命,和任何身份的人比,都一样重要。 我始终觉得,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可以有,但不能以牺牲普通人的安全为代价。如果“杀人需担责”的底线因为“精神病”就变得模糊,那大家的安全感就没了根基。 真希望这个案子能推动相关规则更完善,让按规矩做事的人不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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