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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11月20日报道,上海男子刚入职15天左右,就以妻子孕37周需要陪护为由

[太阳]11月20日报道,上海男子刚入职15天左右,就以妻子孕37周需要陪护为由,向公司申请10天的陪产假,只过了8分钟,男子就被公司开除,原因是他有一天9点到岗打完卡就消失了,直到中午才回来,属于旷工,男子不服申请仲裁,然而,仲裁只裁决公司支付工资,驳回了赔偿金的请求,男子不服,闹到法院。   (信息来源:光明网——男子申请陪产假,8分钟后被辞退,公司:不劳而获!法院判了)   上海某公司一纸上诉被法院驳回,落得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定论,不仅要支付8000 元赔偿金,还要支付10 元诉讼费。   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劳动纠纷,源头竟只是员工申请陪产假。谁也想不到一份看似常规的休假申请,会牵扯出三场博弈,而真相揭开时,人们不得不感叹:职场维权,法律从不会缺席。   故事要从2024 年10 月说起,曹某带着对新生活的憧憬入职上海这家公司做会计,双方约定月工资8000,虽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曹某干活不含糊,满心期待能在新岗位长久发展。   可他没料到,这份干劲十足的工作,会在一个月后因一场突如其来的 “变故” 戛然而止。   去年11 月1日,曹某9点准时到岗,中途临时离开片刻,中午就及时返回岗位,这样的短暂离岗在工作中本是常事,他压根没放在心上。   之后两天是法定休息日,曹某按规定正常休假,可11月4日一早,一场风波骤然降临。考虑到妻子已怀孕37周,随时可能生产,急需家人陪护,曹某向公司提交10天陪产假的申请。   这项权益本就是符合条件的合法待遇,他原以为会顺利获批。可申请刚提交,公司当场拒绝,离谱的是,仅仅8分钟后,公司就抛出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理由竟是他几天前旷工。   曹某又气又委屈,次日特意补交了书面假条,试图挽回局面,可公司不仅不认可,还再次明确告知他已经被解雇,丝毫没有回旋余地。   为了讨回公道,曹某在2024 年 12 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可2025 年 1 月,仲裁结果出炉:公司需支付10月工资4781.61元和11月1日工资59元,但驳回了其他请求。   这样的结果让曹某无法接受,他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公司方面则按仲裁裁决履行了付款义务,却始终不承认自己的解约行为存在问题。   一审法院的审理让事情的真相逐渐清晰。法官查明,曹某11月1日有明确的到岗记录,公司主张的“旷工”根本站不住脚。 即便公司后来补充曹某11月4日也旷工,但解约通知里压根没提这回事,这样的事后找补,自然不被法院认可。   更关键的是,公司用来作为解约依据的员工管理条例,既没能证明是经过职工讨论、协商确定的民主程序制定的,也无法证实已经公示告知过劳动者。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判决公司支付曹某赔偿金 8000元,同时驳回了曹某的其他诉求。   可公司依旧不服,紧接着提起上诉,还抛出了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理由:一会儿说曹某是 “借陪产不劳而获”,一会儿污蔑他“擅自取走人事资料”当。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一审认定的事实完全无误,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还判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公司承担。   直到这时,这场持续数月的劳动纠纷才算尘埃落定,最初的悬念也彻底揭开:公司之所以执意解约,根本不是因为曹某“旷工”,而是不愿批准合法的陪产假,又想找借口规避赔偿。   可在法律面前,所有的主观臆断和违规操作都不堪一击。公司不仅没占到任何便宜,反而要支付赔偿金和诉讼费,更严重的是丢了企业信誉。   对于劳动者来说,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不必害怕退缩,像曹某这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才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毕竟,法律永远是公平公正的,不会让守法者受委屈,更不会纵容任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