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岁末,今年省人代会代表建议办理也到了“交卷”时。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分别报告的办理情况。报告显示,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共818件,已在法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建议办成率90.4%。
818件代表建议中,除19件与代表沟通后确认作为参阅件,其他交由109家单位办理。其中21件涉及立法、监督等方面,主要集中在制定、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上,省人大相关专工委正在有序推进立法进程。如两位代表提出构建市场化调解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加快制定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省委政法委牵头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在出台该条例时对代表建议内容作了吸纳。两位代表建议修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回复将待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行政法规修订之后,在修订江苏省条例时予以研究论证。
对能够且有条件解决的合理化建议,承办单位均抓紧办理。如省农业农村厅在办理关于推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中,会同省财政厅设立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专项奖补资金,按照“整县推进+面上推开”模式,确定南京市浦口区等30个县(市、区)整体推进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今年计划投入财政资金2.3亿元,由县级统筹用于县域内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对近年内能够基本解决的建议,承办单位积极制定解决措施或改进计划,争取尽快解决。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过办理关于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国防教育教员的建议,启动国防教育辅导员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遴选工作;针对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实际,指导淮安市开展“兵教融合”试点,40名退役军人通过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国防教育辅导员职业资格证,择优选聘部分人员到中小学任“兵教员”,该举措属全国首创。
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或与现行政策规定、管理体制不完全相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实难以解决的建议,承办单位认真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如关于动态优化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清单的建议,因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国家事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示积极向上反映,并实事求是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
代表建议分为独办、分办、主会办三种。与去年相比,今年主会办建议数量有所增加,占比73.1%。对这些综合性建议,各单位加强了协同办理。如省税务局认真研究吸纳关于优化社会保险费争议处理机制的建议,会同人社、医保等部门明确分工、分流办理,构建社保费征缴争议全链条分级分类防控处理体系,今年1—10月份全省社保费征缴争议即时办结率达81%,较往年有明显提升。
各单位把建议办理作为改进具体工作的契机,与履行自身职能、完善相关政策结合起来。如针对建立完善台风等极端天气下外卖送餐类行业应急响应机制相关建议,江苏率先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创新建立人社部门主办核心业务、政府采购服务方式经办的新模式,已为266万多名新就业形态人员撑起职业伤害“保障伞”,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一些单位在办理建议中拓展成果的转化运用。如在办理关于加大公民个人停车信息保护力度的建议时,省检察院指导徐州市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徐州市城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87家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公共停车场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指定无锡、泰州、淮安市检察机关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省检察院针对省域范围内公共停车场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以事立案,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公民个人停车信息安全监管,推动解决停车系统平台安全防护不足、监管不力等问题。
一些单位把建议办理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契机。如为回应多名代表提出的有关“解决立案难问题”等建议,省法院7月份定向邀请了部分代表赴连云港地区法院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视察、座谈交流等形式向代表详细介绍法院畅通立案渠道、开展“不立案”投诉督办、深化与综治中心融合对接等工作做法,同代表共谋共商破解“立案难”的思路与举措。在办理关于进一步提升行刑反向衔接质效的建议时,省检察院成立专项小组赴河南、安徽等地专题学习“府检联动”机制经验,省内通过广泛调研了解情况,就推动完善全省“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形成调研报告。目前,省检察院已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海警局等多家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并指导南京、无锡、镇江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取得较好成效。
审核:高仁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