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12月18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题为《对“煽动对立”的毒广告亮红牌》的评论。
喜欢刷短视频的网友,大概都遇到过这种“剧情突变”:有的宣扬男子将同居女友视作“免费保姆”,有的渲染“父母无退休金等于子女负债”的养老焦虑,有的演绎子女漠视父母健康的尖锐冲突……正当被情节牵引,为视频中的情节怒火中烧时,视频的画风却骤然反转,生硬切入广告,让人猝不及防。
这类视频看似情节引人入胜,实则是靠渲染矛盾、煽动对立来博流量的“毒广告”。这类视频刻意选取夫妻关系、婆媳矛盾、兄弟背刺等话题,将个别故事引申到某一群体的共同问题,用夸张的剧情放大焦虑,将商业利益凌驾于社会责任之上。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些视频将社会转型期的敏感议题,用肤浅、极端的方式呈现,将多元诉求简化为二元对立,把结构性矛盾包装为群体冲突。这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反而会固化偏见、激化矛盾,破坏社会共识。
广告本质上是一种沟通艺术,其社会影响力不容小觑。然而,一些企业为博眼球、赚流量,刻意选择最具煽动性的话题切口,通过简单粗暴的标签化叙事,制造矛盾冲突以获取传播热度。这种“黑红也是红”的扭曲逻辑,反映了此类广告价值观的严重偏离——将社会撕裂视为营销代价,将公众情绪当作可操纵资源。
此类广告的评论区,充斥着偏激留言,关乎产品质量、实用价值的点评寥寥无几。这不禁使人疑惑:这样的“毒广告”即便赚了流量,真能实现商业转化吗?热衷这些“毒广告”的人,真的是商家希望触达的潜在消费者吗?
法律与监管层面已开始行动。新修订的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治理这类“毒广告”,需要监管、平台、商家、网民的协同努力。监管部门应加强广告的社会影响评估,对渲染矛盾、煽动对立、传播不良价值观的内容加大惩处力度。行业组织需制定更具约束力的伦理准则。平台必须承担起内容审核责任,拒绝为煽动对立内容提供传播渠道。消费者也应提升媒介素养,学会识别广告的操纵手法,用理性批判代替情绪反应。
广告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应当成为促进理解的“桥梁”,而非制造分裂的“沟壑”。只有各方协同发力,才能让广告的天空少一些硝烟,多一些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