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2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左云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虚列费用。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对其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对时任销售管理岗周婧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此外,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云支公司因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被责令改正并罚款6万元。李娟娟作为时任负责人,韩韬作为时任客户经理,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