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德国拿出7万件中国文物,强势开出3个亿的天价。正在中国犹豫时,德国却以3200万美金,把文物卖给了新加坡。 1998年8月,德国商人蒂尔曼·沃特方的“海底探索”公司,在印尼勿里洞岛海域,打捞出一艘9世纪的阿拉伯沉船,后人叫它“黑石号”。 打捞持续约9个月,出水文物近7万件,其中98%是中国文物,核心是56500多件长沙铜官窑瓷器,还有邢窑、越窑瓷器,以及铜镜、金银器等。 德国打捞方拿到文物后,先找到中国相关机构洽谈,他们报出的价格,折合当时人民币约3个亿,这个价格在当时不是小数目,文物部门需要走流程评估,还要协调资金,只能先犹豫着研究方案。 这边还在评估,那边德国打捞方已经启动了其他谈判,新加坡的圣淘沙休闲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直接参与了收购,双方快速谈妥,最终交易价格是3200万美元,折合当时人民币约2.6亿元。 交易完成后,这批文物的归属尘埃落定,大部分文物被新加坡购入,后来落户新加坡亚洲文明博物馆,按照印尼的商业打捞规则,印尼政府保留了约8000件文物,还获得了250万美元收益。 中国并非完全没有收获,后续多年,湖南博物馆、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等机构,通过征集、捐赠等方式,让300多件“黑石号”文物回到了原产地。 2017年,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还与沃特方签约,推动百余件铜官窑瓷器文物回归。 这件事也推动了行业反思,1998年的打捞是商业性质,并非科学考古,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就是为了规范水下文物打捞,避免类似的商业打捞再牺牲考古价值。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