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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辽宁省政府机关大院的哨兵击毙了一个可疑人员,谁知,案件水落石出后,这

1980年,辽宁省政府机关大院的哨兵击毙了一个可疑人员,谁知,案件水落石出后,这个哨兵非但没被嘉奖,还被判处死刑! 1980年12月9日凌晨三点,沈阳气温接近零下二十度。辽宁省政府机关大院里一片寂静,突然几声枪响把夜色撕开。 值班连长听到动静,打着手电冲向煤堆附近,灯光照过去,只见一名年轻哨兵捂着左胸,满手是血,22岁的白玉珍指着地上趴着的人说,发现坏人了,自己开枪打中了对方。 地上那具尸体旁边,不到二十厘米的地方,躺着一把54式手枪,那正是连长八天前丢失的配枪。 更让人意外的是,死者并不是什么外来歹徒,而是在大院里干了十多年、负责做饭的炊事员苗广吉。 按白玉珍的说法,对方偷枪潜入,被自己发现后发生搏斗,他负伤还击,击毙了“坏人”,保卫人员随后在苗广吉宿舍的床垫下找到失窃的枪套,这似乎印证了白玉珍的叙述,一个负伤立功的哨兵,前途看起来一片光明。 但案件交到警方后,很快出现疑点。负责勘查的徐功伟在现场检查尸体,只看了衣着情况就觉得不对。 苗广吉倒在雪地里,棉衣棉裤扣子没系,脚上没穿袜子,只是匆忙套着鞋,这种穿着更像是半夜被人叫醒后匆匆出门,而不是准备作案的状态。 弹道和伤口情况也推翻了“正面搏斗”的说法,苗广吉身上共有7处枪伤,全部在背部,致命一枪几乎贴着后脑勺射入,枪口近距离接触留下明显灼痕,子弹走向是由下往上。 苗广吉身高1米72,而白玉珍身高约1米65,从角度判断,更像是从背后近距离射击,而非面对面交火。 再看白玉珍自己左胸到腋下的贯穿伤,法医分析,如果要造成这种伤势,射击姿势极不自然,几乎需要刻意把枪口贴近自己侧胸位置扣动扳机,子弹擦着皮肉穿过,伤口形态也符合近距离自伤的特征。 关键证据出现在12月10日前后,法医在那把54式手枪的扳机缝隙里提取到微量血迹,化验结果显示血型为B型,与白玉珍一致,而苗广吉的血型为O型,说明开枪时,枪上沾到的血更可能来自白玉珍本人。 调查还原出另一条时间线,12月1日,白玉珍潜入连长办公室偷走配枪,两天后,他把枪套交给苗广吉,说是替朋友暂存。 苗广吉没有多想,把枪套塞进床铺下,案发当晚,白玉珍将熟睡中的苗广吉叫出宿舍,以抓贼为由带到煤堆附近,从背后开枪射杀,然后再制造自己负伤反击的假象。 动机并不复杂,他挑选苗广吉,是因为对方在大院里默默做饭,没有背景,平日为人老实,容易被信任,也不易引起复杂纠纷。 计划若成功,他既能掩盖偷枪事实,还能以“击毙歹徒”的名义获得荣誉。 案件查清后,1981年军事法庭作出判决,白玉珍被判处死刑,原本想靠一场“英雄事迹”换取前途,却因为预谋杀人走向终点。 多年过去,再翻看案卷,细节依旧令人唏嘘,所谓的搏斗和英雄,不过是精心编排的谎言。真正揭穿真相的,不是表面的证词,而是衣着细节、弹道方向和血型比对这些冷冰冰的证据。 一个信任同事的普通人,把后背交给了熟人,换来的却是七发子弹。 这起案件,也因此成为当年震动一时的典型案件。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