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大医学教授熊卓为,因身体不舒服在本院进行手术,谁知术后7天不幸去世。丈夫王建国调查出医院的惊人真相。
熊卓为时年49岁,生于医学世家,父母都是国内知名的医学专家。她本人在心血管研究领域颇有建树,生活规律,身体底子一直不错。
转折发生在2005年底,她常感到腰腿疼痛,起初以为是劳累所致,但症状迟迟不缓解。作为本院职工,她自然选择了最信任的北大医院。
经检查,熊卓为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经过一段时间的保守治疗,效果并不理想,骨科医生建议进行手术。
主刀医生是骨科主任,技术过硬,再加上“自己人”的便利,熊卓为和家属对手术充满信心。她的丈夫王建国,同样身处医疗系统,也是北大医院的骨科医生。
夫妻俩都没把这当成太大的风险。2006年1月23日,熊卓为被推进了手术室。手术过程很顺利,主刀医生也告知家属一切圆满。按照常规流程,术后只要平稳度过恢复期,出院只是时间问题。
术后第二天,熊卓为开始感到胸闷、气短。这并不是普通的术后反应,心血管专家的直觉让她感到危险,她曾向身边人表达过自己的不安。
病情急转直下,术后第三天,她出现了严重的呼吸困难。检查结果证实了最坏的猜测:肺动脉栓塞。
肺栓塞是骨科大手术后最凶险的并发症之一。由于手术创伤和术后卧床,下肢静脉容易形成血栓,一旦血栓脱落游走到肺部堵住动脉,致死率极高。
对于这个致命的并发症,医学界有着明确的预防和抢救规范:术后的抗凝治疗和一旦发生栓塞后的紧急溶栓,是抢回生命的关键。
可惜,熊卓为没能等来有效的抢救。1月31日,距离手术仅仅过去7天,这位潜心研究心血管疾病的教授,因肺栓塞导致的呼吸循环衰竭,在自己医院的急诊观察室内永远闭上了眼睛。
从满怀希望的常规手术,到阴阳两隔的悲剧,仅仅一周。面对妻子的骤然离世,王建国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与错愕中。
同为骨科医生,他太清楚腰椎手术的常规路径,也太清楚肺栓塞虽然凶险,但绝非不可预防和不可抢救。术后为什么没有及时抗凝?出现症状后为什么没有迅速溶栓?种种疑问像毒蛇一样啃噬着他的心。
带着这些疑问,王建国开始查阅妻子的病历。当病历资料一点点铺开在眼前时,他看到的不是一场不可抗拒的医疗意外,而是一连串触目惊心的违规与疏漏。
病历显示,熊卓为在术后第二天就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症状,但并未引起管床医生的足够重视。
更为致命的是,在深静脉血栓形成的高危期,术后的抗凝药物使用并不到位,甚至在出现肺栓塞的先兆后,抢救也显得迟缓和无力。
但真正让王建国感到不寒而栗的,是那些出现在病历上的名字。
在熊卓为术后病程记录和抢救记录上签字的医生,王建国并不陌生,但他清楚地知道,这几个人根本就没有独立行医的资格。
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这几位参与熊卓为术后管理甚至抢救的“医生”,此时仅仅是北大医院的在读医学研究生。他们既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也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王建国惊怒交加。自己的妻子,一位北大医学教授,在自家医院做手术,术后的生死关头,竟然被交托给了几个没有行医资格的实习生!
他们没有独立判断病情的资质,也没有独立下达医嘱和抢救的权力。
在肺栓塞这个以小时甚至分钟计算的抢救窗口期,这些实习生显然无法做出专业且果决的判断,生生错失了挽救熊卓为的最后机会。
在病历上,本该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的地方,存在着明显的代签和补签痕迹。
按照医院规定,实习生书写的病历必须有合法执业的上级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字,但在这份病历中,上级医师的签字形同虚设,实习生实际上承担了本该由正式医生承担的诊疗工作。
王建国决定站出来,为妻子讨回公道。他将北大医院告上了法庭,指控医院安排无执业资格的医学生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导致错失抢救时机,构成医疗事故,甚至涉嫌非法行医罪。
这场官司一打就是数年,也撕开了中国教学医院长期存在的一个隐秘角落。
在法庭上,北大医院的代理律师矢口否认“非法行医”的指控。医院的辩护理由很具代表性:作为北京大学的教学医院,承担着培养医学后辈的重任。
医学生在临床阶段的实习和规培,是医学教育的必经之路,也是国家法律允许的带教行为。
医院认为,于峥嵘等人的行为属于在教学医师指导下的临床实践,不属于非法行医。
2009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认定,北大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与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但在“非法行医”的定性上,法院并未支持王建国的刑事指控,认为这属于医疗管理上的违规,而非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罪。
信息来源:北大第一医院被告“非法行医”案二审将择日宣判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