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发现保姆到了饭点还没去做饭,就问她,阿姨,你怎么没去做饭呢?保姆说,我不烧饭也不做家务的,我只负责带宝宝。雇主说,我给你开了1万5的工资,你连一顿饭都不做吗?保姆说,当初面试的时候我就说过我只带宝宝,不做任何家务。雇主说,这样的话,你就下户吧。我请的不是保姆是爷。保姆脸都绿了。
这事搁网上一出来,评论区炸了。有人说保姆太拿架子,有人说雇主活该。我倒觉得,两边的气都撒错地方了,问题从一开始就埋好了。
面试那天,人家明明开口说过,只带娃,不做家务。这不是入户以后临时变卦,是白纸黑字说清楚了的事。结果到了饭点,雇主问出那句“你怎么不去做饭”,矛盾当场就炸了。你说谁的问题?我觉得雇主一开始就没搞清楚自己请的是什么人。
很多人分不清保姆跟育儿嫂的区别。保姆是全家都管,做饭、打扫、带孩子、洗衣服,什么都干。育儿嫂不一样,就专门盯着宝宝,喂奶、洗澡、早教,家里其他的活儿不归她管。
你请了个育儿嫂,却按保姆的标准要求,这账从一开始就算错了。1万5听着不少,但在这行,那是高级育儿嫂的价位,对应的就是专业带娃,不是全包服务。
根据市场数据,育儿嫂全国平均工资在8000元左右,能开到1万5的,都是有证书有经验的,凭的就是专业技术,而不是什么都做。
再说那句“我请的不是保姆是爷”,这话说出来,就已经输了。给钱请人,不是买来个什么都从的工具。合同里没约好的活儿,你开再多钱,人家也有权不干。任何职场都一样,岗位说好干什么就干什么,凭什么私下再加担子?
家政这行最大的麻烦,就是大家都不签合同。很多雇主觉得口头说一下就够了,结果入户以后各说各的,争到最后谁也说不清。
从最开始的“帮忙洗个碗”,慢慢变成“顺手做个饭”,再到后来“你能不能帮我收拾一下”,边界就这么一点一点没掉了。做家政的不敢拒绝,怕被辞退,结果活越干越多,工资还是那个数,憋久了就是正面冲突。
这位育儿嫂当场说清楚,不做,就是按当初说好的来,没有东拉西扯,没有委屈求全。换我我也这么做。
说到底,雇主在这件事上的根子,是没做功课,没把岗位说清楚。进门了才发现不是自己想要的,然后对着人家发火,这本来就是找麻烦。
碰到这种情况,要么坐下来重新谈,能不能加活儿加钱一起讲,讲得拢就继续,讲不拢好聚好散。这才是正路。
请人之前,把要求写出来,签个字,省掉后头一百个麻烦。这不是多此一举,是保护自己,也是尊重对方。你们觉得这事错在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