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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女子和男朋友去买包,一到专柜,就被柜姐锁定,柜姐推荐了一款全国只有两只

浙江杭州,女子和男朋友去买包,一到专柜,就被柜姐锁定,柜姐推荐了一款全国只有两只的包,女子还在犹豫,男朋友就说行行行,就这只,话音刚落,3个柜哥就围住他们,女子男朋友好面子,言出必行,花94,500元买下了这只包,后面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

张女士的男朋友当场刷完卡,3个柜哥才散开,整个过程干脆利落,张女士提着那只包回去,对着灯光仔细端详,发现包包褶皱处有一块明显色差,和周围颜色对不上。

将近10万买的东西出这种问题,张女士当场联系了柜姐要求换货,柜姐说包是鸵鸟皮材质,鸵鸟皮本身就有颜色不均的特性,另一只的状态可能还不如手上这只,张女士不买账,坚持等换货。等那只新包到了,张女士的想法却变了,不想换货了,直接要退款。

原来在等货期间,张女士打听到,这只包根本不是全新品,是在专柜长期展示、被无数人摸过试过的展销品,早就不知道经过多少人的手。

柜姐当初开口就说"全国只有两只",张女士以为买的是绝无仅有的全新货品,现实却是一件陈列展品,两者之间的差距不是鸵鸟皮色差能解释过去的。商家这边不同意退款,给出的方案是换一只价值不低于94,500元的包。

张女士认为自己的知情权遭到了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必须真实全面地提供商品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柜姐隐瞒展销品身份、强调"稀缺性"促成交易,张女士正是在错误认知下完成了购买,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该民事行为。

类似的情况在司法实践里已经有过教训,长沙市民罗女士和男友高先生在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花18700元买了一只手袋,事后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鉴定,认定该手袋不符合品牌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

罗女士将该专柜告上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定专柜构成售假欺诈,判令退款18700元并三倍赔偿56100元,罗女士最终拿回74800元。

张女士这边,退款请求还没得到明确答复,双方正在僵持,展销品当全新品卖,信息不透明在先,消费者的钱究竟能不能要回来,最终结果还没落地。

相关来源:《男友花 94500 元买 “全国仅两只” LV 包,女子发现是巡回展销品要求退款》,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