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主动报警的人,最后被当成凶手杀了。
查案时,他指甲里那点血只做了血型比对,说他是A型,死者是O型,就“排除不了”。
可后来知道,那指甲缝里其实有两个人的DNA,只是当年没做、也没能力做。
口供里他说没掐脖子,法医却写明是扼颈死的——这矛盾,没人当回事。
二审法官没开庭,没看全卷宗,律师连现场图都没见过。
纠错更慢,赵志红2005年就招了,但直到2014年才重审。
赔偿数字也写得清清楚楚:2059621.40元,一分没少,也没多。
呼格吉勒图的名字现在刻在法院墙上,不是因为立功,是因为冤。
他报警的那条路,现在还在用。
真凶是谁?没人签字画押。
报案的,判了。招供的,没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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