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呀!广东广州,男子前脚刚以168万元的价格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了王女士,后脚就传来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他卖掉的这套房子,竟然被划入了拆迁范围,而补偿标准高达每平方米6万元,是当初卖价的两倍还多!眼看着一夜之间可能错失数百万的拆迁款,李先生的肠子都快悔青了。他立刻找到买家王女士,要求取消交易,但遭到了严词拒绝。无奈之下,李先生一纸诉状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最终结果大快人心!
据媒体7月5日报道,当时,身在广州的李先生因为个人原因,委托了一家中介公司,打算出售自己名下位于海珠区的一套房产。
而王女士为了解决自住的刚需问题,已经在广州看了大半年的房子,身心俱疲,经过中介的撮合,王女士看中了李先生的这套房,双方你来我往,最终在11月底敲定了交易,以168万元的总价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按照当时同地段的市场行情来看,这个价格不高也不低,每平方米大约是2.6万元,是一笔再正常不过的交易。
合同签订后,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王女士是个爽快人,她迅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积极办理了银行贷款。
没过多久,购房款全部到账,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房产证上的名字也从“李先生”变成了“王女士”。
拿到了崭新的房产证,王女士一家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家,以为这件人生大事终于尘埃落定。
王女士入住新家仅仅过去了几天,一个爆炸性的消息就在街坊邻里间传开了:这片区域要拆迁了!更让李先生无法接受的是,官方公布的补偿标准竟然高达每平方米6万元。
李先生拿出计算器一算,心都凉了半截,当初他以2.6万元/㎡的价格卖出,如今补偿款是6万元/㎡,里外里差了一倍还多。
原本属于他的房子,现在能拿到远超168万的补偿款,这笔巨款如今却与他擦肩而过,落入了刚刚买下房子的王女士口袋。
巨大的利益差额像一根刺,深深扎在李先生的心里,他越想越不甘心,认为自己吃了大亏,他找到王女士,希望能解除合同,把房子“买”回来,但王女士自然不会同意。
在她看来,交易已经完成,自己是合法业主,拆迁是她买房后才发生的事情,这笔补偿款理应归她所有。
多次沟通无果后,李先生决定诉诸法律,在法庭上,李先生显得十分委屈,他向法官陈述,自己之所以对即将拆迁的消息一无所知,是因为那段时间他一直在异地,忙于照料病重的亲属和处理亲人丧事,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本地的新闻和政策动态。
他坚称,如果签约时他知道一丁点关于拆迁的风声,是“绝无可能”以168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的。
因此,他认为自己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的价值存在“重大误解”,请求法院撤销这份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李先生的遭遇固然令人扼腕叹息,他错失了一笔“天降横财”,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这笔“横财”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在交易时点,它并不存在。
他是在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下,自愿地将这种未来的不确定性,连同房屋的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了王女士。
在做出重大财产决策时,应当充分了解信息,审慎评估风险,一旦做出决定并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就应当信守承诺,这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法律的敬畏。
官方信源参考:起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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