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名男子平日里工作压力大,某天夜里辗转反侧完全没有睡意,浑身精力无处排解,心里生出歪念头,打算在社交软件上约异性见面。他在网上刷到一名女生的照片,对方看上去年纪很小,长相清秀稚嫩,谈吐也显得单纯,男子一眼就十分心动,简单聊了几句之后,两人敲定线下碰面。
双方约定好地点碰面,见到真人之后,男子越发满意,眼前的女孩看着青春稚嫩,整个人状态看上去年纪极小,完全符合他心中的期待。男子没有多想,丝毫没有警惕其中暗藏的圈套,直接带着这名女子前往附近酒店开了房间,满心以为能度过一个放纵的夜晚。
可两人前脚刚走进客房,房门都还没有完全关好,门外突然冲进来两名身强力壮的男子,一进门就死死挡住门口,不让男子离开。两人神情凶狠,当场大声呵斥这名男子,一开口就抛出极具威慑力的话,声称这名女孩还未满十八周岁,男子带未成年人到酒店发生关系,已经触犯法律,要立刻报警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男子瞬间吓得浑身发懵,心里顿时慌作一团。他清楚和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属于重罪,即便女孩接近十八岁,对方拿年龄说事,一旦报警,自己不仅要丢尽脸面,还会面临牢狱之灾。
就在男子慌乱不知所措的时候,两名男子露出真实目的,以对方涉嫌侵害未成年人为由要挟恐吓,张口索要高额钱财私了,声称只要转账给钱,这件事就一笔勾销,不会报警,也不会通知男子的家人和单位。
到这时男子才彻底反应过来,自己根本不是偶遇情缘,而是掉入了精心设计的仙人跳陷阱。几人提前串通演戏,女生负责线下见面引诱开房,另外两名同伙埋伏在酒店楼道,等两人进入房间立刻上门,拿 “未成年” 这件事当作筹码敲诈勒索。
男子担心事情闹大,害怕背负刑事案底,一开始还打算妥协给钱,冷静片刻后意识到对方纯粹是敲诈,所谓未满十八岁只是用来吓唬人的借口。他假意配合转账稳住对方,悄悄编辑信息联系朋友帮忙报警。
警方接到求助后火速赶到酒店房间,将实施敲诈勒索的三人全部当场抓获。经过核查身份信息,这名女子实际早已成年,两名男子刻意编造未满十八的谎言,以此威胁受害人索取财物,三人分工明确,多次以相同手段在周边酒店实施仙人跳敲诈。
法院审理认定,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未成年人身份恐吓他人,借机索要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结合作案次数、涉案金额,依法对三人判处相应刑罚。这名男子也因嫖娼相关行为,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一夜荒唐不仅钱财险些被骗走,自己也留下违法记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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