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山东济南,一名成年男子在凌晨时分,先后和两名少女前往酒店开房,事后分别给两人转了

山东济南,一名成年男子在凌晨时分,先后和两名少女前往酒店开房,事后分别给两人转了1800元和200元。本以为这事就此翻篇,没想到几个月后,男子突然被警方带走调查,最终被认定为嫖娼,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2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男子对此不服,坚称这两笔钱一笔是借款,一笔是自己装大方给的赏赐,还说和两名少女都是恋爱关系,始终拒不认罪,甚至在法庭上拿出一张4000元的借条,试图证明自己没有嫖娼的事实。最终,法院驳回了男子的全部诉求。

很多人看到这会疑惑,男子都拿出借条了,为啥法院还是不认可?其实警方的调查并不是只看这张借条,而是结合了多方证据。据了解,事发当天凌晨,男子先是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上第一名少女,两人约定见面后直接前往酒店办理了入住,期间男子主动给对方转了1800元。没过多久,男子又联系上第二名少女,同样带对方到酒店开房,事后转了200元。这些过程,都有酒店的入住记录、转账凭证作为佐证。

男子被警方传唤后,给出的说法和警方调查的情况大相径庭。他说和第一名少女是恋爱关系,1800元是对方找自己借的钱,那张4000元的借条就是两人恋爱期间的借款凭证,和这次开房无关。至于第二名少女,他表示只是偶遇,转200元是觉得对方年纪小,自己一时兴起装大佬给的零花钱,不存在任何交易行为。那男子的说法站得住脚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法院审理时发现,男子和两名少女的聊天记录里,并没有提及恋爱相关的内容,也没有关于借款的具体约定,那张4000元的借条,也无法证明和1800元转账存在关联。更关键的是,两名少女都向警方陈述,当时和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且事前就约定好,事后会获得相应的金钱报酬,这和男子口中的“恋爱”“借款”完全不符。

还有人会问,仅仅凭少女的陈述和转账记录,就能认定嫖娼吗?其实嫖娼的认定,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而不是单一证据。本案中,除了少女的指认和转账记录,还有酒店的入住登记、监控视频等证据,这些证据相互印证,能够清晰还原事发经过,足以证明男子的行为符合嫖娼的认定标准。男子提出的辩解,没有其他证据支撑,自然无法被法院采纳。

男子不服警方的处罚,将相关部门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还自己清白。庭审中,他反复强调自己和两名少女是自愿交往,不存在金钱交易,借条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法院经过全面审查,认为警方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也没有问题,因此最终驳回了男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日常的交往和资金往来,一定要留存好相关凭证,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也要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不要心存侥幸,任何试图规避法律的行为,最终都不会得到支持。法律的认定讲究证据,仅凭口头辩解,没有实际证据支撑,是很难得到认可的。

(信源: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