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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弹雨砸向第五舰队!伊朗把五万美军叫“活靶”,这场仗性质真变了?   7月14日

导弹雨砸向第五舰队!伊朗把五万美军叫“活靶”,这场仗性质真变了?
 
7月14日凌晨,巴林首都麦纳麦上空,凄厉的防空警报第三次响起。
 
一架无人机被拦截后,空中浓烟弥漫,随后,伊朗革命卫队“法塔赫”“海巴尔·谢坎”“征服者-110”等多型弹道导弹呼啸而至,燃料库被击中,雷达系统被摧毁,“爱国者”防空系统炸成废铁,无人艇控制与监控中心,也被彻底摧毁。
 
同一天,约旦阿兹拉克美军基地遭无人机袭击,科威特美军基地传出爆炸声。
 
这不是什么“代理人战争”,这是伊朗直接对美军动手。
 
美军在中东部署了多少人?超过5万,而巴林是美国海军第五舰队总部所在地,驻有约9000名美军事人员。

第五舰队是美军掌控波斯湾、霍尔木兹海峡的“海上大脑”,一旦指挥部受损,美军整个海湾海上调度都会瘫痪。
 
伊朗把五万美军叫“活靶”,听起来解气,但战争性质真的变了吗?
 
先看起因,今年2月28日,前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在美国和以色列对伊朗发动空袭后身亡,此后数月,美伊冲突不断升级。

7月以来,美军连续多晚对伊朗发动空袭,7月7日打击超80个目标,7月13日又历时5小时打击布什尔、恰巴哈尔港等多处军事设施。

伊朗方面称,截至7月16日,美国7月对伊朗的袭击已造成335人死伤。
 
14日凌晨,革命卫队宣布,作为“对敌方最新侵略行径的回应”,发动代号“纳斯尔2”的军事行动。
 
一方说是“自卫反击”,一方说是“侵略行动”,谁对谁错,国际法说了算?
 
《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国家受武力攻击时可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但自卫权的行使有三个条件:须证明遭受“武力攻击”、须向安理会报告、须遵循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则。
 
美国说自己是在“自卫”,因为伊朗袭击了霍尔木兹海峡的商船,伊朗也说自己是在“自卫”因为美军空袭了伊朗本土。
 
两个国家,都搬出了同一部《联合国宪章》第51条,谁更有理?
 
在我看来,这场冲突的性质并没有“变”,它从来就不是什么“代理人战争”,它就是一场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直接军事对抗。
 
只不过以前大家还披着“代理人”的外衣,现在把衣服脱了而已。
 
美军在巴林、科威特、约旦的军事存在,到底有没有国际法依据? 巴林是主权国家,美军驻扎是经巴林政府同意的,但这份“同意”是在什么背景下签的,海湾国家有没有真正的选择权,这个问题值得细品。
 
伊朗最高领袖的军事顾问已经放话:“已不再存在伊美谅解备忘录,敌人已正式进入战争状态。”特朗普则说“伊朗想达成协议”。

一个喊打,一个喊谈,双方嘴上说的和手上做的,完全对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