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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抄袭是常见的问题!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发声,硕士论文抄袭不是什么大事,没

硕士论文抄袭是常见的问题!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发声,硕士论文抄袭不是什么大事,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但我认为民众关注的是诚信问题,而不是论文本身!

何祚庥的理由并非毫无道理:硕士阶段本来就是学习研究方法、训练论文写作的过程,不能要求每一篇硕士论文都达到开宗立派的水平。

选题平庸、方法稚嫩、观点不够新,甚至论证存在漏洞,都可以看作培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可是,论文写得不好,与把别人的观点、论据和文字拿来当成自己的,根本不是一回事。

前者是能力问题,后者是诚信问题;前者可以通过学习改进,后者却是在规则面前走捷径。

学习做论文,学习的第一课就应该是如何标注引用、如何尊重他人成果、如何独立完成,而不是先抄了,再把它解释成“年轻人练手”。

这也是何祚庥这番话引发争议的根本原因。公众并没有要求一篇硕士论文必须有多高的学术价值,更没有要求作者在二十多岁时就成为大学问家。

大家真正追问的是:这篇论文到底是不是你自己完成的?同一套规则,是否对所有人都有效?

西北大学7月15日公布的调查结果,已经把事件性质说得十分清楚。经调阅资料、专业机构鉴定和专家评议,贾浅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16篇学术论文中,9篇与他人已发表作品存在多处段落和语句重复且未注明来源,其中1篇还存在重复发表;另有6篇存在个别文字重复或引用标注不规范,只有1篇未发现相关问题。

她的硕士学位论文主要观点、论据和结论,也被认定与他人已出版和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重复。陕西师范大学撤销其硕士学位,西北大学撤销其副教授职称和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并解除聘用关系,按程序撤销教师资格。

这显然不是偶尔漏标一个注释,也不是查重软件机械扫出的几句相似文字,而是一连串、跨越多篇成果的学术不端。把这样的情况概括为“硕士论文抄袭很常见”,看似宽容,实际上模糊了失误与造假的边界。

“常见”也绝不等于“正常”。

考试作弊并不少见,电信诈骗也不罕见,难道因为一种行为经常发生,就可以认为没有必要大惊小怪吗?恰恰因为学术不端不是孤例,才更需要严肃处理,而不是把普遍性变成降低底线的理由。
更关键的是,学位从来不是私人纪念品。

它是一所大学以自身公信力作出的资格认证,意味着持有者完成了规定训练,具备相应能力,并遵守最基本的学术规范。学位可以带来求职机会、职称评定、项目资源和社会声誉,抄袭者得到的也就不仅是一张纸,而是本不该得到的竞争优势。

所以,民众为何如此较真?

不是因为大家突然都成了文学研究专家,而是普通人太清楚诚信的价值。学生考试作弊会受处分,求职简历造假可能被解聘,普通研究生论文抄袭也可能失去学位。如果身份更特殊、资源更多的人反而可以被告知“不必深究”,规则的公信力就会被击穿。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已经明确,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不授予或者撤销学位;教育部相关办法也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明确列为学术不端行为。

法律和制度没有把硕士论文抄袭视为“小事”,原因很简单:学术共同体如果连成果究竟是谁完成的都无法保证,后面的学位授予、人才评价、职称晋升和资源分配就会全部失真。

何祚庥是资深科学家,1980年当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他强调不要对硕士阶段要求过高,这份宽容可以理解。但越是德高望重的学者,越应该把“论文水平有限”与“论文抄袭”区分开来。

对能力可以宽容,对成长可以耐心,对诚信却不能降低底线。

论文可以不深刻,观点可以不成熟,研究甚至可以失败,但作者必须诚实。因为学术最先检验的,从来不是一个人有多聪明,而是他是否愿意对写在论文上的名字负责。

民众关心的不是一篇硕士论文值不值得传世,而是一个最朴素的问题:凭自己完成论文的人,不能和靠抄袭过关的人得到同样的评价;遵守规则的人,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走捷径者获得更多资源。

硕士阶段确实是在学习做论文,但诚信不是毕业以后才开始学习的课程。

论文可以平庸,能力可以不足,唯独抄袭不能被说成“很常见,所以不必大惊小怪”。因为一旦诚信也可以打折,最后贬值的就不只是一篇论文,而是大学的学位、教师的身份,以及整个社会对公平规则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