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甘愿忍受宫刑的两大缘由:
1.没钱赎罪:为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而触怒汉武帝刘彻,司马迁最终被关进诏狱;他只需缴纳50万钱就能免除死罪,但司马迁没那么多钱,而且左右亲戚怕被牵连,不敢借钱给。
凑不齐钱,司马迁就只能接受宫刑,至少还能活下去。
2.继父遗志:古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丝毫损伤,接受宫刑不仅意味着身体残缺对不起父母,而且还会遭受同僚冷眼;司马迁在狱中曾想到过死,但其父编纂的《太史公书》还未修完,不能就这样死了。
为了完成司马家的修史重任,司马迁最终选择忍辱负重,无奈地接受了宫刑;如果说前半生修《太史公书》是为了继承父志,那么重获自由后的余生,就是为了实践心中的理想,绝不能让华夏文明断层,司马迁活出了新高度。
正是司马迁在艰难困苦中重拾生命的意义,并勇敢地活下去,才能为后人呈现出了一部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史书——《史记》。
